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广东事事关心 回复帖

被回复帖: 海魂的《Re:阿倩》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阿倩 收藏:0 回复:0 点击:69 回复时间: 2005.11.04 20:57:00

Re:海魂


  他不说,就没有事实依据,法律上就不可能量刑,只怪他不懂法又贪财还不愿意吃亏,活该的。
  他不是一开始就主动为了配合公安部门查案而交待罪行,他完全是觉得自己受骗上当了、吃亏了,为了想保全自己,在翻供的过程中说出了实情。并且他为了自己得到利益,替人顶罪,与犯罪嫌疑人串供,隐瞒事实真相,绕乱了法庭的正常判案,妨碍了公务。


删   除    

回复


回复主题: 回复在论坛回复到信箱
回复内容:
附加签名:
      
论坛热点:

Copyright 2002-2007 版权所有
胡杨林©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支持拓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