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广东事事关心 回复帖

被回复帖: 海魂的《坦白从严》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jjssqqpp 收藏:0 回复:1 点击:149 回复时间: 2005.11.03 20:07:03

Re:坦白从严


  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重大立功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即使是自首或者立功的,也可以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不用说本案中,刘某只具有坦白的情节而根本没有立功表现,而这样的情节在刑法上是酌定的量刑情节而非法定的,所以司法机关对他的判决并无不当。


删   除    

回帖


回复人: 海魂 Re:jjssqqpp 回复时间: 2005.11.04 10:11

    他自首,举报他人是立功。

删   除    回    复    

回复


回复主题: 回复在论坛回复到信箱
回复内容:
附加签名:
      
论坛热点:

Copyright 2002-2007 版权所有
胡杨林©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支持拓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