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从严 |
坦白从严
今天中午看央视今日说法,讲的是一个扑朔迷离的交通事故。
大货车撞伤了一个小孩,交警认定司机负主要责任,小孩横穿马路负次要责任。小孩父母将车主和司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法院发现,司机已死,退回交警。
交警查获:驾驶证的人已经在车祸前9个月死亡。
经刑事侦查,终于抓获司机刘某。刘某交代,驾驶证是他姨夫的,照片是自己贴上去的。
这样,司机负全部责任,法院判处车主和刘某赔偿小孩损失,刘某有期徒刑2年。
刘某翻供,说开车的不是他。
原来,开车的驾照被交警吊去,车主为了获得保险赔偿,叫刘某承认自己开车,答应每月给1000月,并说不会判刑。听到自己被判2年,刘某后悔,便坦白交代事实真相。
法院判:车主和刘某因伪证罪分别服刑三年六个月和三年。
这下,刘某从二年加为三年,而因老板也被判刑,每月的1000元肯定也没有了。
俗话说:抗拒从严,回家过年;坦白从宽,牢底坐穿。如果刘某不翻供且向车主勒索,他才判两年。我认为,刘某判重了,他既坦白又有立功表现,不应该重。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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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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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午月禾 |
Re:坦白从严 |
回复时间: |
2005.11.03 1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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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怎么回事啊?没有学过法律,搞不懂啊!!!
------------------------ ┃ //// ┃通缉犯:姓名:许鹏程
┃ (-●●-)┃年龄:23
┃ / ┃性别:男 特征:太帅
┃ ︶/ ┃太酷,太温柔,太有型。
通缉原因:太帅,太酷,太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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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雪克 |
Re:坦白从严 |
回复时间: |
2005.11.03 1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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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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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阿倩 |
Re:坦白从严 |
回复时间: |
2005.11.03 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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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那只能怪他自己不懂法,贪图钱财,欺骗法庭,咎由自取。他的行为是无视国家法律,妨碍了公安机关的公务,法律是严肃的,法律以事实为基础,从法律事实来说,他的坦白等于他自己举证说明他至少犯有两种以上罪行,应该罪加一等或几等,并且他的坦白也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事实说明,情节是恶劣的,所以,量行时应该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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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雅茹 |
Re:坦白从严 |
回复时间: |
2005.11.03 1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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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我也看了,想法和你一样,觉得坦白了也没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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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mingzhong |
Re:坦白从严 |
回复时间: |
2005.11.03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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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以前的政策,现在好象不提倡了。
现在好象是“以事实为依据,也法律为准纯”。对不对?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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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jjssqqpp |
Re:坦白从严 |
回复时间: |
2005.11.03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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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重大立功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即使是自首或者立功的,也可以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不用说本案中,刘某只具有坦白的情节而根本没有立功表现,而这样的情节在刑法上是酌定的量刑情节而非法定的,所以司法机关对他的判决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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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战二十三 |
Re:坦白从严 |
回复时间: |
2005.11.03 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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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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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方林 |
Re:坦白从严 |
回复时间: |
2005.11.04 1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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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总是让人跌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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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胡杨林2001 |
Re:坦白从严 |
回复时间: |
2005.11.18 1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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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应该是在立案调查,没有定论的时候,主动交代吧。
我觉得他这不算自己主动坦白吧,应该算是自己的个人利益(要坐牢,当时车主的承诺没有能兑现)没有得到完全的实现,才促使他翻案,所以这人就是要惩罚,也是警示公民不要做假口供。
本人纯个人看法,不是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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