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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特区传说客栈版主:那西色斯  无影灯下送银针  子曰店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冷若冰霜110 收藏:1 回复:20 点击:5735 发表时间: 2005.07.13 13:33:14

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明天就要成为幸福新郎的哥哥:
  此时安好?
  
  我想你现在应该很好.此刻为凌晨0点10分,正是你做着甜蜜的美梦之时。再过六个钟头,你就会起床,准备进行你的婚礼,实现从男孩到男人的转变。只是,你可曾想到,有一个一直暗恋你的少女从你传出婚讯的开始到现在,一直都在伤心欲绝、默默哭泣?
  
  那个少女,不过十七岁,单薄纤细、孤僻沉静。她没有你女友时尚洋气的衣着;也没有你爱人丰满高挑的身材。她一年到头披着齐肩的黑发,抿着苍白无血色的嘴唇。她有一张颧骨微高的圆脸,一双盛满冷淡秋水的黑眸。你也许曾经对她注意过。但是你已经整整三年未曾正视她过一秒。她,正是你楼下的邻居——我——一个因幼时遭遇车祸被医生截去双腿,必须与轮椅相伴终身的残疾少女。
  
  你没想到吧,我这个默默与你做邻居多年,却一直对你报以冷眼和敌视态度的邻家小妹,居然会对你产生爱意.应是让你难以相信的!当你收到这封信阅读时,一定会如前不久疯狂上映的《一封陌生女人来信》影片里姜文扮演的作家接到一封他从未在记忆脑海里留下印记的女性饱含真挚爱情的信件时一样惶恐、迷惑。其实,我当时看那部影片时,就产生了这样的念头:如果有一天,你要结婚,新娘不是我。那么我一定要让你知道,在你身边,一直有一个和《一》片里大院寡妇家里那个清秀稚嫩的女儿一般大小的女孩子,对你爱得热烈、无私、冷静。可是,你从不知晓。
  
  你不知晓的原因无非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我隐瞒了;二是你粗心了。要说我的掩饰功夫,的确做得非常到位。任何人见到我,都会客气谨慎缓慢地讲话。因为他们怕一不小心,便会刺伤我这个以敏感和多疑出名的残疾人那脆弱细薄如同白纸一样的自尊。而我,无论同任何人交往,面部表情都是那样的呆板和麻木。我的父母是商人,整天为了他们的货源、盈利、客户奔波在外,把我托付给一个只会负责家务的保姆。我经常昂着头,嘴角抿紧紧地盯着出现在视野里的人。很少说话,令某些不知内情的人误会我或许有着语言障碍。只有我和自己的日记本才清楚,我是多么渴望有人来靠近我,来关怀我。让我也能够拥有同龄人身上的朝气和活力、快乐和洒脱。可没有人给我机会。他们总是把我看成一个怪物,残缺不全的身体令他们感觉厌恶和可怕;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个性令他们心生畏惧,远远避开。只有七年前那个炎热的下午,你那鲜红的运动背心上折射着夏日的七彩阳光,出现在我的眼帘,额头上还残留着做完剧烈运动产生的豆大汗珠。喘着气、带着笑、态度友好地俯下身对我说:“细妹,想打球吗?”
  
  第一次,有一个男生会对我提出这样的邀请。我瞪大了眼睛,直直地看着你那纯净真诚如同动画片里小鹿的黑眸,深不见底,不带任何杂质。我的保姆却满脸恐慌,攥紧了我轮椅的推手。你的微笑依然柔和温暖,只是伸起左手,在我面前做了一个抛球的动作,“呵呵”一笑:“放心,有我在,我能保证侬比他们打地都好!”我循着你手指的方向望去,那里有一群活泼可爱,比我年纪还小的男生们正好奇地向这里张望。
  我微微点了下头。你便兴奋地跳了一下.你那赤裸的臂膀肌肉结实饱满,古褐色的肌肤上泛着健康的油光。我很诧异你一个十八岁的大男孩怎么还会作出小孩子家的举动。但我当时满怀喜悦,就如孤傲乖僻的张爱玲芳心一旦被风流才子胡兰成征服,便把自己的位置放的“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在那个盛夏的下午,我终于得以亲临这个一直偷偷和遥遥望视的篮球场地;终于了解原来平时看着很容易的打篮球还需要讲究投篮的手法、姿势、力度、角度;终于可以亲手触摸篮球;终于可以让双手碰到布满灰尘的物体不再条件反射地丢掉,而是紧紧抱在手里。
  
  最开始,那些八岁左右的小毛孩看到你推我步入场内,微微愣了愣之后便哄堂大笑。他们一定是在取笑我是残疾人还痴心妄想要打篮球。我感到无地自容,我为什么要来这里,我忘记了自己的分量。我要回去。我那高傲的自尊无法承受这样的羞辱,我抓紧了车轮,阻止住你的前进。
  
  你觉察到了我的用意,可能也体会到了我的痛苦。略显尴尬,但你马上就对着那几个小孩高喊:“侬表小看这个姐姐。咱们打个赌,比投篮,侬谁也不是她对手!”
  
  我惊讶地抬头望着你,你的微笑里写满肯定。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中了什么魔,居然放心地把自己交给你,我的手举着篮球,你的手合在我的手背上。我发现,你的手好大好大,而且手心里有厚厚的五个大茧子,艮得我心像做错事似的“咚咚”直跳。
  
  非常奇怪,我从未接触过篮球,但在你臂膀的托送下,我一次次努力举高手臂,用力投出手中的篮球,命中率竟高得令人难以置信。
  
  后来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你笑的时候很好看。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你的姓名。我只知道你是我楼下程奶奶在外地读大学的孙子。每年暑假都要回来,小住俩月。你也不知道我叫什么,只是亲热的唤我“细妹!”
  
  知道吗,与你结缘是因为一个物品:篮球;但爱上你是因为一个称呼:细妹!
  到现在为止,你是唯一一个真正走近我生命里的男人。除你之外,我的视野里再无第二个异性的出现。
  
  爱上你,是件幸福的事情,你给了我这个与正常人不能平起平坐(不能不服从父母的休学安排,只能在家跟随家教学习九年制义务课程;不能和别人一样拥有许多的朋友,只能默默与洋娃娃抱抱熊玩过家家;不能站不能跑不能跳不能蹦只能坐只能躺只能歪只能靠)的残疾少女得以拥有一个记忆里阳光灿烂的下午。而且得以产生正常人都该产生的七情六欲。
  
  爱上你,就是这么简单。
  
  但爱上你,又令我如此哀伤。那次心血来潮之后,你几乎总是与我擦肩而过并且礼貌客套。因为程奶奶事后训斥了你,也告诉了你有关我的身体情况和性格特点。你居然认为自己伤害了我,并对我产生愧疚和歉意。这些我都是从你的眼神里捕捉到的,只能无语。因为我知道,你并不真正了解我。你的假期是那样转眼即逝,我无可奈何的必须用泪眼相送你那匆匆离去的背影。
  
  要再次与你相逢,还需要苦苦熬过多少个漫长的日子啊!
  
  因为想你和等你,我搜集了很多关于你的资料。你爱篮球,我就要彻底了解什么是NBA、乔丹、世界杯;你学的专业是计算机,我就要求父母给我购了一台电脑,自学FLASH制作和网络维修以及电脑游戏;你最喜欢看张爱玲的著作,自认只有她才是最具贵族气质和文化素养的上海女作家,我就一手字典一手钢笔的面对桌上厚厚的《张看》、《倾城之恋》、《茉莉香片》傻傻钻研……
  
  你每次写信回来,程奶奶都高兴地站在弄堂门口逢人吹嘘,你又获得了多少的奖学金和顺利当选了什么会主席。这时候,我都会静静的扶着轮椅出来,面无表情但内心激动兴奋地分享她的喜悦。
  
  知道吗,我默默爱着你,整整七年!
  
  在我最美好的少年时代,你是我童话世界里唯一的男主角。
  
  第三年的七月,终于姗姗来迟。这一年,上海的气候变得前所未有的湿润。开始我不知道原因,直到你回来时臂弯里多了一位长相酷似容祖儿的女孩,才恍然大误。谁说“天若有情天亦老”?这年的上海,被伤感的小雨淋漓多日,这是老天在为我哭啊,在为我伤悲啊!
  
  弄堂里,长辈们都在听你热情的介绍身为系花的女朋友。每个人的嘴巴都如涂了蜂蜜一样的甜。程奶奶,那被皱纹撕裂的脸上忽然光润绚烂如九月菊花。我,浑身却像被雪水淋得冰冰透透。
  终于,你发现了呆在角落的我。似乎早已淡忘了两年前的那个夏日以及篮球。你只喊了一句:“细妹,好嘞!介是我女朋友小沫,不只人靓学业也强。英语系滴的高才生,你以后叫她阿姊,英语上有啥问题不晓,可以请教她啊。”
  
  我只冷冷一笑,说:侬不知晓,我一个残废,从没有上学的资格!然后转身离去。那夜,我哭了很久。我上网,挂QQ,和网友聊天,我和所有的网友都聊起了我对你的执著问题。
  
  没有人真正支持我,他们都说,我是少女情怀、花季心理、青春期正常现象。
  
  我懒得辩驳,立刻下线。
  
  只有我自己清楚,我只能爱你、只愿爱你、只肯爱你。
  
  你是第一个,把我当正常人看待的男生。
  
  可是,我无法把你从小沫手里抢回来。从一开始,你就没有给过我竞争的机会。
  
  "细妹,好喂?”每天,我都会冷若冰霜地从你和小沫身边擦过,你每次都友好地给我打招呼。每次,我都置若罔闻。
  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就是要让你感觉,我,与众不同。我希望,你能对我有点注意;我希望,你能记起那个我们初初相遇的下午!
  
  转眼,你毕业了。你和小沫一同回了上海。
  
  你开了家软件开发公司,而小沫也应聘到一家高中做英语老师。你们郎才女貌、珠联壁合。人人夸你们是对壁人。我这个半张学历证书都没有的残疾人,即使在家里自修了相当于高中程度的功课和精通上网冲浪的十七岁女孩,在你们这对人中龙凤跟前,浅薄无知得如同一只小雀。
  
  我只有默默地关注着你们公开并心安理得的同居生活。你的奶奶早已去世,你们的私生活无人能够干预,也无人愿意干预。
  
  终于,你们准备结婚了。
   听说,小沫怀了你的孩子
  
  明天,你们就要结婚了—— 我写到这里,实难以继续下笔。我拧开了一瓶安眠药,倒出里边所有的椭圆形药片。哥哥,我要赎罪——为你明天的婚礼变成丧礼赎罪,拿我的命来赎罪。
  我实在不能忍受你娶别的女人!
  
  按照习俗,你和小沫在结婚前的一夜必须分房睡。上海的住房问题严重天下出名。今天傍晚,你带着小沫敲开了我家的门,嬉笑无忌地对我家的保姆提出要让小沫跟我挤一夜的要求。我在第一时间做出了欢迎的表示。保姆十分惊讶,但也没说什么。
  哥哥,你当时的眼神里充满了惊讶和感激。可是你不知道,我转身时嘴边扯出了一丝冷笑。
  
  方才,我在临睡前的小沫牛奶杯里扔下了几片安眠药。我曾听她与弄堂的邻居闲聊时提过她睡前必须要喝杯牛奶,以保养皮肤和保证睡眠。她刚才睡得很沉。我推着轮椅,来到床边。她的确很美,但这份美在我眼里不能容忍。我学过物理,把两根导线分别缠在她那纤细白皙的右手中指和那明天就要戴上结婚戒指的右手无名指上。然后,推上闸刀。只一下,小沫身子猛地弓了起来,然后就永远地“睡”过去了……
  
  哥哥,莫要怪我。
  
  我现在已经吞下了所有的安眠药,神智开始逐渐模糊。我似乎,又看到了你,高大健壮的身材,裹着一件被汗水浸湿的红色运动背心,微笑着向我走来:“细妹,想打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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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我看见自己的灵魂披了一件寒裳,拂着冰、踏着霜,迎着冷冷的月光,去寻找冰山下的岩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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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冷若冰霜110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07.13 13:44

    旧帖新发。
  无非就是换了换位置。
  我不否认,带有负气的心理。
  因为从红袖到新浪,我这篇帖子都没有受到冷藏。
  
  如果有人要挑衅,请给我一个冷藏的理由。
  敢和我一样的坦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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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那西色斯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07.13 20:47

    霜M,这个在演绎版发过吧,感觉一样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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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hover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07.15 20:09

    文坛编辑部退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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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向“文坛”《心路心语》专栏 推荐的“冷若冰霜110的”《请管理员删除》一文已作退稿处理,退稿原因是:
  应作者要求,作退稿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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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25817
  2005.07.14 10: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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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冷若冰霜110 请某些不懂装懂的人好好看看,长点见识,这是最基本的文学常识 回复时间: 2005.07.16 05:57

    书信体小说(epistolary novel or epistolary fiction)通常指的是由一个或几个人物写的书简来推进叙述的小说 ;在出现多个书写者的书信体小说中,作者可以通过各人的书信对于同一事件进行记录、描述以表达多种观点,而无需介入文本叙事。
   虚构性的书信体小说是在对真实书信的摹仿基础上产生的 ,但为了更确切地界定书信体小说的形式特征,本文试图通过分辨该文体与其接近的其他创作形式之间的差别来划定其范围。书信体小说的类型特征:书信体的仿真性;多重聚焦与对话性;情节弱化
   以书信体进行文学创作在西方由来已久,书信文学源于古希腊时期,兴盛于古罗马时代。古罗马诗人贺拉斯就曾用书信体创作诗歌,被称为书信体诗文(verse epistle),这成为后世诗人摹仿的样板。诗人们经常在给朋友、保护人和同道写信时,采用这种体裁在诗歌中谈论有关道德和文学的问题。 随着小说创作的发展,书信体也被逐渐纳入到这一领域当中来。最早的书信体小说据说出自15世纪的西班牙人之手。
   1602年,英国人尼古拉斯·布莱顿发表《一束狂热的信》,利用书信讲爱情故事和情感体验,其间夹杂挑逗性的谈话和一本正经的说教。 1678年,由葡萄牙语翻译成英语的第一部书信体小说《葡萄牙人信札》在英国出版。1682年,英国女作家阿弗拉·贝恩发表《一个贵族与他妹妹之间的情书》,以书信的方式表露并分析女性的内心情感世界。 但这些作品无论在情节结构的安排上还是人物形象的塑造上都比较粗糙,而且还有着文艺复兴时期在民间流传的“情书手册”的痕迹。
   18世纪是书信体小说蓬勃发展时期,这与当时以私人书信进行交往的社会风气有关。
   正是这个时候,曾经为书商编写《书信手册》的英国作家撒缪尔·理查逊开始由代人写信和教人写信(以妇女为主)开始了自己的文学创作。1740年至1754年间,他先后出版三部长篇书信体小说《帕梅拉》、《克拉丽莎》、《格兰狄森》,在当时引起轰动,人们把他看作是近代书信体小说的真正创始人。在他的影响下,同时代的法国作家兼思想家卢梭、德国诗人歌德都开始尝试创作书信体小说,相继出版了著名的《新爱洛伊丝》(1761年)和《少年维特的烦恼》(1774年),其他同类体裁的杰出作品还有英国作家斯摩莱特的《汉弗莱·克林克》(1771年)和女作家范妮·伯尼的《埃维莉娜》(1778年)。
   在法国,书信体小说是在沙龙文化的基础上得以发展起来的,拉克洛的《危险的关系》
   进入19世纪,书信体小说开始走向没落,一位文学史研究者认为这是因为“在小说中,书信体的形式允许作者展示各种声音自己却难置一词,对于现代读者而言,这种结构过于笨拙和虚假” 。但仍有一些作家在初入文坛之际进行尝试,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是因书信体小说《穷人》而在俄国文坛上初露头角的;20世纪,出现多种“变体”的书信小说,如索尔·贝娄的《赫索格》、多丽丝·莱辛的《金色笔记》等,也有作家重新尝试,如舍科洛夫斯基的《动物园或与爱情无关的书信》(1923)、约翰·巴思的《信》(letters)、爱丽丝·沃克的《紫色》(1982)、厄普代克的《S》,还有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的幻想小说《同时代的游戏》以及美国著名悬念小说作家斯蒂芬·金的悬念书信体小说《植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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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冷若冰霜110 置顶的理由 回复时间: 2005.07.16 05:58

    这篇帖子我不要求推荐,但是置顶一周,给某些管理人员敲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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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雁字云笺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07.16 17:21

    本人同意霜的观点。这是一篇书信形式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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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摩罗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07.20 02:24

    这是真的吗?我不管那么多,我知道感人就好,写的好就行.旧的,新的对我来说并不重要.用什么格式这重要吗?好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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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冷若冰霜110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07.20 03:11

    我晕,这又是谁的主意?
  不是说好了就让这事过去,怎么又翻腾到文坛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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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smile霞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07.20 10:29

    唉~~~~~~~~~~~~~~~~~~~~
  看后太郁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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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雪克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07.20 15:55

    冷若冰霜110:可能是我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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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冰月亮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07.22 10:05

    这个结局没有转换的余地了吗?
  太伤心的结局,但‘伤心’二字似乎也无法言表我内心真实的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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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飞天一剑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07.26 22:27

    报复的爱
  完整吗?
  是真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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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胡杨林2001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07.28 12:27

    残酷,却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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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荷花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08.05 13:30

    这样的爱我不喜欢,一种什么样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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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foggy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08.06 09:51

    为何?悲伤结局!难道爱情是这样经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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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yby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08.06 13:27

    当作一份美好的回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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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泱泱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09.09 10:59

    还记得我么?是S800的冷妹妹么?还是那么有个性~~
  
  这样的女孩太傻了,也太自私了,在自己解脱的同时却把痛苦留给了还活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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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人之初,美在自然,美在率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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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wanling521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10.01 05:43

    这种爱太可怕,其实真爱不是就要付出吗?
  但是这篇文章我真的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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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花落,等待不过是一场陌路的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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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wanling521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5.10.01 16:59

    你说的也许是对的,但是那样子的爱是真的爱吗? 我们尝试过那么深的去爱一个人,我觉得爱,还是理智点好,最起码在我们得不到的时候,我们可以留着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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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等闲视之 Re:一封陌生女孩的遗信 回复时间: 2006.01.26 07:15

    看着烟头灰飞烟灭,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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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http://www.889977.com/attachments/sign_10_lSyLbjQtUlkO.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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