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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事事关心 回复帖

被回复帖: 小贱人的《写字的人有罪》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张雨柔 收藏:0 回复:0 点击:119 回复时间: 2005.04.14 20:30:08

Re:写字的人有罪


   自产生文字以来就说不尽的因果.败也萧何成也萧何.都是人性所为
  
  
  
   ----------雨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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