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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在天空 收藏:6 回复:14 点击:799 发表时间: 2003.05.29 21:33:53

不与狗计较


  我曾被狗咬过,腿上至今留着一道深深的疤痕;每到阴天,便隐隐作痛。虽然不知那只狗是不是疯狗,更不知道我体内是否还潜伏有狂犬病菌。这让我从心底里,对狗产生了一种讨厌、憎恨的态度。但是,我并不打算与狗计较;特别是老狗。因为我觉得,狗活得也很“遭孽”,很不容易;而一条老狗,能安闲自适地行走在田塍上,或大道边,这无论如何也算得是一个“人间奇迹”。
  
  这一感慨和浩叹,基于如下的事实:一条狗,要在人的世界上平安无虞地活着,长大成“狗”,再享尽天年到寿终正寝,殊非易事。不驯善不行,太驯善也不行;不能咬人不行,太能咬人更不行;不善解人意不行,太善解人意还是不行……要完全颖悟、并把握住这些恰到好处的“度”,连万物灵长、世界主宰的人,都常觉为难,何况是悟性、思维、智慧都远不及人的“狗”呢。
  
  也许,从落地那一刻起,狗就要开始琢磨它的一生了。
  
  “狗”生在世,“口腹之欲”当是首要问题。山珍海味、美酒佳肴虽不敢奢望,但至少要能裹腹充饥。然后,它要长大,要安身立命──不妨假设,它已长大了:皮毛光泽,肌肉发达;甚至不乏飒爽英姿,风流倜傥。这时,它便得考虑如何苟全性命于“人世”了。它的皮毛虽不名贵,但柔顺暖和;它的肉质虽不精细,但鲜美可口──仅此二者,便足以让狗成天提心吊胆。明枪,暗箭,套夹,炸弹……来自强大异类的每一丝贪欲萌动,都可能使它狗头落地,死于非命。
  
  蝼蚁尚且偷生,为狗岂不惜命?生而为狗,又置身人的世界,最大的幸事,莫过于阿附人类,被人豢养。哪怕豢养者再穷,残汤、剩水、大便、光骨头总还是有的;而狗,也至少可以因此不再为生计劳神费心。我们不妨再次假设,它已被豢养了:厮跟在主人的腿前脚后,摇头摆尾,或者镇守着主人的大宅小院,以保平安。倘主人外出归来,便逢迎于门口,奔走于左右,嗯唔以讨好,摇尾以乞怜──这是狗在享受被豢养的权利时,必然要尽的义务之一。“犬守夜,鸡司晨。”古老的《三字经》里早有规定。明人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也曾要言不烦地概括狗的作用:“田犬长喙善猎,吠犬短喙善守,食犬体肥供馔。”
  
  不过,这还并非全部。狗也曾是征战、田猎的英雄,与鹰、马之属同列。在林林总总的狗故事中,这一类也最多见。以我的有限涉猎,既有神犬盘瓠,也有壮犬韩卢,还有“哮天犬”、“忠义犬”等等。而“知人心,可使者”的晋獒,甚至让汉武帝也为之摧眉折腰,专设“狗监”以料理。晋人傅玄尝作《走狗赋》盛赞之:“盖迅疾者莫如鹰,猛捷者莫如马,惟良犬之禀性,兼二者之劲武。”所谓“鹰犬之才”、“犬马之劳”,当指此类狗也。
  
  当然,仅凭自身力量,狗是难得完成此等重要任务的。它还得像狐假虎威一样,借托主人的名望或权柄,即所谓“狗仗人势”。我们不难设想,一条被有威势的人豢养了的狗,在同类面前,一定有着身价倍增,高“狗”一等的沾沾自喜。便是对人(除主人外),怕也多少会有些“狗眼看人低”的骄矜狂傲。因为它已被豢养;而被豢养,便仿佛“名花有主”一样,有了依托和靠山,是不得随意亵玩、欺侮的。不看狗面,也得看人面,打狗便是欺主,好惹的么?明乎此,便不难理解契诃夫的小说《变色龙》中,奥楚蔑罗夫警官对那条肇事的狗的处置,何以会那样忽冷忽热,变来变去,难以决断了。
  
  被豢养的狗,往往拖着一根铁链。长长的,既能限定狗的自由,又不至于束缚狗发挥作用。这种狗被乡下人叫做“看家狗”,或“把门狗”。它的职责,就是为主人看家守院,以保平安的。一条优秀的看家狗,或者说一条称职的看家狗,首先得摸准主人的心思,时时事事,都得顺着主人的意图。这就需要智慧和忠诚(“忠实走狗”是骂人的话,对狗,却是莫大的奖赏)。其次,它得像保镖乃至替身一样,死心塌地、忠贞不渝地效力于主人;时时刻刻准备把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和爱情(如果有的话),完全彻底地、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主人。
  
  倘能做到这些,再小心谨慎地熬上个十年八年,狗命也便相对地安然无虞了。等到“多年的媳妇成了婆”,等到拴它的铁链已锈迹斑斑,不挣自断,它便可以重获自由,像本文开头所说的那样,在夕阳暮色中散漫地走动了。倘路上不小心遇了早年咬过的人,那人心里或许还有疙瘩和阴影呢,狗却惧怕人与之计较似的,老远就夹紧尾巴逃了。凄凄惶惶的,边逃边回头。浑浊的眼里,满是惊恐,愧悔和歉疚,独没了年轻在位时的嚣张,狂傲和跋扈。
  
  每次看到这情形,我都忍不住要想:狗,你其实大可不必如此。人还是宽宏大量的。聪明的人,谁会跟一条毫无人性的狗计较呢?退一万步讲,便真要计较,又怎样呢?狗咬了你一口,你还能咬狗一口不成?再说,与狗相咬、相争,除了沾一嘴狗毛、惹一身狗骚外,你又能占到什么便宜呢?更何况,狗也是“在其位谋其政”,行使天赋“狗”权(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的本性”,其实,咬人也当属狗的本性之一),履行应尽义务而已。即便有些过份,那也只是判断失误,或操作失度罢了。
  
  总之,狗是可怜的,也是无辜的。你实在没必要跟狗较什么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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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空灵飘逸 Re:不与狗计较 回复时间: 2003.05.29 21:50

    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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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道路总是那么轻,我们可不可以赖着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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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醉妖 Re:不与狗计较 回复时间: 2003.05.29 2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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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起了袋鼠和袋鼠布袋里露着小脑袋的小袋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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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掌心公主 Re:不与狗计较 回复时间: 2003.05.30 11:17

    我最喜欢狗了!!
  
  
  这个我也喜欢~~~~~~
  收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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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我的真心在你的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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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凌正红2 Re:不与狗计较 回复时间: 2003.05.30 13:15

    我与狗计较,冬天我经常吃他们的肉解恨。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欧阳丑宇 Re:不与狗计较 回复时间: 2003.06.06 09:14

    凌正红2说的好:“我与狗计较,冬天我经常吃他们的肉解恨。”我之所以喜欢他的说法,正是因为我也是喜欢与狗计较,一到飘雪的季节就经常吃狗肉,并故意在狗的面前大嚼大咽,以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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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可点化生命,润泽灵魂。友,可滋补情感,哺育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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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方舟 Re:不与狗计较 回复时间: 2003.06.06 15:58

    好人不和狗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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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爱情谷 Re:不与狗计较 回复时间: 2003.06.07 01:13

    的确属于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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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夏漠雪 Re:不与狗计较 回复时间: 2003.06.07 21:40

    当代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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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飞雪连天 Re:不与狗计较 回复时间: 2003.06.08 23:03

    我对狗
  又爱又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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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斜阳外 Re:不与狗计较 回复时间: 2003.06.09 12:39

    狗况犹如人况,甚至有时候人的境况还不如你笔下的狗呢。
  从狗身上不照样有人的影子么?
  算了,就不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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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晴天娃娃 Re:不与狗计较 回复时间: 2003.06.10 21:43

    呵呵
  小时候也曾被狗追着咬
  还好我爸跑的快(那时我爸正抱着我呢)
  可我还是喜欢狗
  就是喜欢没有什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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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大漠金刀 Re:不与狗计较 回复时间: 2003.06.12 12:53

    很有趣的文字,其实我也很害怕狗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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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上天创造的,无论你是坏是好,在这个世界上,你一定是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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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西藏的天空 Re:不与狗计较 回复时间: 2003.06.13 17:30

    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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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江月 Re:不与狗计较 回复时间: 2003.07.12 01:45

    呵呵,相信作者一定看过刘亮程的散文《狗这一辈子》,而本版编辑显然没看过这篇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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