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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事事关心 回复帖

被回复帖: 小贱人的《写字的人有罪》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女人香 收藏:0 回复:0 点击:106 回复时间: 2005.03.23 08:38:50

Re:写字的人有罪


  当然该计较,不计较才怪.人又不是圣人.更何况写字的人都有一颗敏感的心!
  只不过那文字到了那个ID后就不再是以前的那些文字了.变味了.你的还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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