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翻旧作,有一段文字还真的议论孔乙己了。当时是要说“学以致用”这一观点的。赘在这里,供一哂:
……泰勒斯说的很对,“知识才是无价之宝,才是伟大的力量。”但是,如果认为它是“无价之宝”而“珍藏”起来,生时装在脑子里,死时带到棺材中,有再多的知识又有何用呢?
在鲁迅笔下,孔乙己应该是一个比较有学问的人。他不但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而且还知道“来回”的“回”字有四种写法;而且连平时说话都“之乎者也”、“君子固穷”之类,让人听不懂;而且写得一手好字;而且……总之,孔乙己很有学问。但就是穷,穷得穿着长衫却让穿短衫的人嘲弄耍戏,穷得经常偷东西脸上不断添些新疤,穷得每次到咸亨酒店都只是“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为什么穷,穷在他“好吃懒做”,穷在他不能把学到的知识用到正地方,以致 “替人家抄抄书”,但“做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 ,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人也没有了。”后来的命运更惨,“竟偷到举人家里去了”,“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学而不用,学了又能怎样呢?
要是当时拜读先生这篇文章,可能议论得要好些,或者就不敢如此议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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