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中华商务小姐大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商务小姐大赛是由中国公共关系协会、世界经理人周刊社联合主办的全国性商务小姐选拔赛。
第二条 中华商务小姐大赛的宗旨是为了培养现代女性善于与人沟通的习性,锻炼吃苦耐劳的品格,为提高中华女性职业素养创造机会。
第三条 中华商务小姐大赛的理念是美丽创造价值。
第四条 中华商务小姐大赛的信念是社会责任、公正不偏、透明公开、专业水准。
第二章 报名条件
第五条 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的女性。
第六条 年龄:18-35岁。
第七条 身高160公分以上,身体健康、匀称,五官端正。
第八条 大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读),特别欢迎硕士以上女性参与,精通一至两门外语。
第九条 能够独立面对生活,愿意承担工作。
第十条 必须从未有以下经历:(1)犯罪,(2)从事不良职业,(3)有损大赛形象的其它行为(如拍裸体照、三级片等)。
第三章 比赛内容
第十一条 在评审中注重考核参赛选手的商务知识、沟通能力、公关能力、团队合作意识、领导能力及体态要求。
第十二条 参赛选手的职业能力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均为问答):
1. 电脑知识
2. 外语能力
3. 应变能力
4. 同事间情感理解
5. 表达能力
6. 审美能力
第十三条 参赛选手的体态条件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1. 身高
2. 身材比例
3. 五官比例
第四章 选拔程序
第十四条 选手的报名表格和相关资料寄出后,将得到信函或电话通知,进行第一轮初试(网上投票);
第十五条 选手需亲自前往所选选区参加复试,不得重复参加其他选区复试,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选资格;
第十六条 通过复试的选手将进入最后决赛;
第十七条 由以上参赛所引起的一切费用自理;
第十八条 通过分赛区复赛最终入选总决赛选手将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及包装(费用由大赛提供)。
第五章 奖项的设立
第十九条 奖项
1.综合奖(10名):冠军1名、亚军3名、季军6名。(各赛区奖项另定)
2.单项奖(10名):企业形象代言人,产品品牌代言人,最佳口才小姐、最佳外语小姐、最佳仪态小姐、最佳智慧小姐、最佳OFFICE小姐,最佳商务秘书、最佳总裁助理、最佳经理人各1名。
3.特别奖(3名):根据中国重点行业及选手自身特点将特别设立“中国汽车商务小姐”、“中国房产商务小姐”、“中国广告商务小姐”等奖项。
4.优秀奖(50名):经过报名、初赛、赛区决赛后进入总决赛的前50名选手(不含综合奖、单项奖、特别奖)。
第二十条 奖品
1、综合奖(10名)
(1)冠军
a英国牛津大学或剑桥大学15天商务培训(¥50000元培训基金)
b年薪30万的工作机会或价值¥30000元精美礼品
c香港7日游
(2)亚军:
a英国牛津大学或剑桥大学15天商务培训(¥40000元培训基金)
b年薪20万的工作机会或价值¥15000元精美礼品
c香港7日游
(3)季军:
a英国牛津大学或剑桥大学15天商务培训(¥30000元培训基金)
b年薪10万的工作机会或价值¥5000元精美礼品
c香港7日游
2、单项奖(10名)及特别奖(3名):
a国内商务培训(¥10000元培训基金)
b价值¥10000元精美礼品
c香港7日游
3、优秀奖(50名):
a价值¥2000元精美礼品
b香港7日游
第六章 报名方法
第二十一条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自2005年1月起至2005年4月30日到“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第一座1608室”领取资料,现场咨询报名。
2、网上报名: 请认准大赛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点 http://miss.icxo.com/miss_register.jsp 直接报名。
第二十四条 报名/垂询
1、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第一座1608室(100005)
2、垂询热线:010-65186536 传真:010-65186909
3、大赛专用信箱E-mail:miss@icxo.com
4、大赛唯一官方网站:http://miss.icx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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