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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灌水区 回复帖

被回复帖: 阳光下的蒲公英的《Re:长空飞雁》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长空飞雁 收藏:0 回复:1 点击:90 回复时间: 2004.11.28 20:58:16

Re:阳光下的蒲公英


  你对管理这个概念不明白,我不怪你。管理员是不能感情用事的。他没凭喜怒行事?可笑。
  水库管理员就是旁观者,那个帖子他认为可以置顶你问他去。对不起,我发的不是黄帖,你比喻失误。
  
  如果某人该死,那由我杀死他还是应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他?他这样的管理方式也能行得通?和以前的事综合起来,他该不该拍。
  
  你可以同情他,但也逃不过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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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阳光下的蒲公英 Re:长空飞雁 回复时间: 2004.11.28 21:17

    他是没有凭喜怒行事,也没有感情用事。这帖子本来就应该拿下,唯一可以证明的是他是个很认真地管理员,如果不是,他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的帖子过去。
  
  水库区管认为这贴该置顶,那是他的问题。
  你要注意,并不是跟你意见,看法相同的人说的做的就是对的。
  
  我也没说你发的是黄贴,你既然知道这只是比喻就好。我所要说明的不是你发的是该删的帖子,而是不该置顶的帖子。所比喻的是管理员对待帖子的做法,而不是把你的帖子比喻成黄贴。不是我比喻失误,而是你理解失误。
  
  我并没有同情谁的意思。我从来不会同情我的朋友,因为同情中包含着轻蔑,看不起。
  如果要同情,那么我所同情的是胡杨林老大等。
  
  你可以因为一己之私忌恨他,报复他,用你的话说“但也逃不过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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