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特区区管,不认为他在管理上做到应该做的工作。
二、作为特区区管,首先应想到自身所管辖区域内的工作。
三、瞬间作为情感区区管期间,管理方面并无值得称赞的地方。
以上三点作为不同意调回情感的理由。并,作为特区区管,都不能有效参加管理,作为情感就可以有效完成管理工作了么?
另,对于瞬间,我没有做出任何处罚,撤去他斑竹是特区的行为,并非我授意或者命令的,特区我从未干涉其内部操作和运行。
但我想,如果我是特区斑竹,大约也不会要一个不管自己的事情,却时刻想着到别的地方区的人做助手。
“试想,为什么一个曾经为林子付出过心血的人最后得到这样的结论,不说别的,一个人的努力和付出是需要得到肯定的。林子发展到现在,难道说没有一点他的功劳吗?因为受到的文化教育不同,思想观点不同,管理方式不同,为什么不可以试着接受,理解别人,而要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别人? ”
这段话,我不明白,这样的结论是指什么?结论不是我下的,是特区管理工作他确实未完成,是处版管理的事实。林子发展到现在,当然有每个人的功劳。但是我没有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谁,我所做的一切,就是不同意一个本身没有完成管理工作的斑竹调动到情感做斑竹,如果我同意了,就是我作为常务站长的失职。如果我没有这个否决权,那么你就可以直接调他去情感做区管,何必要问我?
再说一次:作为我,从来没有否决过谁的贡献,也没有说过瞬间是个什么样子的人,我说的是:在他没有完成自身特区的管理之上,我不会同意他参加主题区的管理,我不希望在主题区同样看见这样懈怠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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