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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灌水区 回复帖

被回复帖: 长空飞雁的《大字报+板砖:把“地下婴儿”推上断头台(三)》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小贱人 收藏:0 回复:1 点击:52 回复时间: 2004.11.25 20:36:54

Re:大字报+板砖:把“地下婴儿”推上断头台(三)


  辛苦了!我看的都够辛苦,何况你一口气写那么多呢。
  认真看的,你说的问题应该不是空穴来风,但是言辞未免激烈了些,带有个人主观色彩。
  当然,论文这个东西都是带有主观色彩的,所以你也没错。但我总觉得就事论事比较好一点,最好不要针对某个人。这样不是伤了大家的和气吗?
  一个人,都有喜欢他和不喜欢他的理由,喜欢也许是盲目的,不喜欢更可能是有成见的。带着有成见的眼睛去看一个人,一定把他看得更坏更糟吧。林子还有很多不了解地下婴儿的朋友,你这样会引导他们偏颇地判断这个人,而不能从自己的观点出发。在这一点上,我认为你对待他是不公平的。如果他也同样回拍你一砖,把你送上断头台,你心里也一定不舒服的。
  我们寻找一个网上家园是为了放松心情的,不想看到这些勾心斗角。说实在的,谁做站长对我们来说都没有意义,一点用都没有。清者自清,活自己就好。管别人干吗?
  再者,正如你所说,他若是一个暴君或者狭天子以令诸侯的奸臣,那么起来呐喊的绝对不会只有你一个人,或者你提到的某某和某某这几个人。林子里有两万多人了,这个分子那么小,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分子上这几个人比较会拍砖而已。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而我看到的跟贴并没有赞同你意见的。
  我很同意寻梦这位朋友的话,我们是来林子呆的,不是来看地下婴儿的,我们是来写东西看东西的,不是来选美选完人的。他好也罢,坏也罢,和我们没有关系。你把自己撒气的话写出来,自己痛快了,让我们跟着你一起受罪,未免霸道了。
  希望楼主就此停手吧,真的没有什么意义。
  最后,你就算再恨一个人,再反对他,也没有必要把他送上断头台啊!他又没杀人,你又不是法官,你有这个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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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长空飞雁 Re:小贱人 回复时间: 2004.11.25 20:46

    断头台只是一个比喻。
  你们是新林友你们不懂的,我写的绝对不会冤枉他。
  少人跟帖是因为很多人不愿意得罪人,有人不太同意也希望是 就事论事,我会给理由的,想讨论的就来。我并不觉得这样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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