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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胡杨林大嘴的《对花花朵朵抄袭一事的处理决定》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宝贝★对不起 收藏:0 回复:3 点击:166 回复时间: 2004.11.09 02:36:05

Re:对花花朵朵抄袭一事的处理决定


  我一直认为,创作要找灵感,生活就是灵感的来源.有自己的创作,未必就是原创,是你窃取了灵感,将其加工,成为"名副其实"的"自己的东西",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抄袭行为
  就因为将别人的作品转发在胡杨林,而没有注明是转发,就能说明一个人的人品问题,如此轻易的判断,伤人自尊.既然有大家公认的美文,说明花花朵朵是看过此文才转发的,转发时没有注明,说明她存有私心,而人人都存有自私的一面,如果就此说其人品问题,我觉的似乎......
  声明 我与此人无任何瓜葛,说此番话,亦无包庇之意,只做自己想法而已.


删   除    

回帖


回复人: 卡秋莎 Re:★宝贝★对不起 回复时间: 2004.11.09 14:30

    清注意,这是一个文学论坛。作为一个写手,理应知道什么叫原创什么叫转贴。明知故犯,不是人品问题是什么?倒希望阁下以后在转发时切记注明。

删   除    回    复    

回复人: 杯子里的海 Re:★宝贝★对不起 回复时间: 2004.11.10 22:59

    有些同感,呵呵!

删   除    回    复    

回复人: 子扬 Re:★宝贝★对不起 回复时间: 2004.11.17 13:20

    对您的疑问做个解释:
   我们并不是一发现抄袭就举报出来的,而是在发现抄袭时先对发表者提出质疑,请其自动删除抄袭文章或标明转载字样,在这些措施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复的情况下,才采取公开曝光的形式的,也就是说已经给发表者留出了足够的时间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或者说是一时的大意。

删   除    回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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