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摇带滚,喝这杯摇滚的毒
我相信摇滚你再熟悉不过。 可是我甚至分不清哪些音乐算严格意义上的rock and roll。可是这也并不妨碍我听摇滚,在清醒的时候,在混乱的时候。 尼采给我们讲精神的三种变形,那个人变成骆驼,骆驼变成狮子,狮子又变成小孩的笑话。连偷听的上帝都笑了,笑过之后他正色自己:我到底死没死? 一些声音你可以不当真,当真了便要夜不能寐。摇滚与我,亦是如此。开始是逼自己去听,正如读小说你不能说我不读卡夫卡就不读,听音乐也不能不听摇滚吧。渐渐竟上瘾了——摇滚是毒。 世间的毒大多富于原始而妖冶的魅力,张扬自己的不羁,又总有理由让人服帖接受。《第8号当铺》里,不知有多少人明知注定要灰飞烟灭,仍一而再,再而撒地典当青春、智慧、爱情,乃至生命,乃至灵魂。谁又说得清,欲望的毒性究竟有多大呢?于是我们呐喊,张狂,颠覆,用冲破山海的力量,撕裂已经破碎不堪的生活;用日光化雪的柔情,抚慰中毒已深疲惫挣扎的心——于是我们沉醉于摇滚。 没有人可以一辈子不听摇滚,自它不合理或合理地存在于这世界、上,我是说。摇滚是良药,而没有人可以一辈子不受伤。单恋古典的人身上散发出不谙世事的自恋味道;晃悠悠的jazz千变万化,却总感觉像醉醺醺的莱斯特·扬拨弄琴弦;塞满硬盘的indie-pop日益变成自欺欺人的“铁皮鼓”神话,说右手第二条路,一直走到天亮;也别告诉我你是那种只会发贴问“失恋了该听什么歌的人”。如果我们以为听听《好心分手》吃三杯冰淇淋就能挽救爱情,那么爱情也要被我们吓跑了。你还不明白?我是说,摇滚是良药。 人世之痛,生离死别。开始你以为你痛的是所失去,以后才明白,也许是难过自己的无力挽留。于是我们哭泣,坚强,念念不忘,又像个丑态百出花招尽失的孩子,固执,迷信,纠缠。我们大声叫嚷,肆意妄为,叛逆桀骜。这时摇滚的毒性发作,我们却心甘情愿拿来当药,连摇带滚地喝下去。 我们不得不承认摇滚是美的。尖刀下流尽生命最后一滴血,你不见它鲜红如少女的唇?中毒的美。 你一定不记得母亲怀胎十月后,你怎样泅着黑暗的羊水来到人世,却一落地就被这个世界光洁、鲜亮、诱人的表象吸引,第一次显露无知的好奇。自此之后我们的表达能力受着限制,世俗引诱我们去寻找美,表现美。我们暂时驯服了。但当我们有意或无意间突破形式美感时,才真正由衷地为其粗朴原始的生命力而震撼。在摇滚的嘶叫中,仿佛回到婴儿状态,茫然面对整个世界的新鲜。那一幅幅鲜活的面孔,是波德莱尔在展开诗卷。而叶芝也说,要建立美,必先摧毁它。 看摇滚怎么来摧毁我们的世界吧。当艾尔维斯·普莱斯利晃着腿摇着屁股出现与舞台上时,只有一些穿夹克的少年犯玩摇滚。一晃半个世纪过去,摇滚已遍地生根。优秀的摇滚乐队受到尊敬,享有跨国界的信赖和依恋。摇滚乐者孜孜不倦地献身于这项造毒事业,竟也感同身受。阴晦,矛盾,绝望,全部用生命的力量嘶叫出来,包括对世事的嘲讽与心灰意冷。他们不讨好谁,又最先看透自己,所以生产出来的毒,也是解药,一边清醒,一边中毒,一边中毒,一边清醒,一边把自己摧毁,一边在破灭里重生。 当然,也有一去不复返的。或者我们看大多摇滚者没有好下场。这些人从艺太精,忍不住自斟其毒,过量而死。可又有多少东西值得用生命去祭奠。哲学家在自杀,诗人在自杀,学者在自杀,摇滚者在自杀。他们以同样的方式对所钟爱致以最高的敬意。而你几时见星容闪耀的商业乐手有丝毫闪失呢? 用鲜血滋养的最后一朵绝美花朵,畸形,却令人骇然动容。或许死者一生调制的药,根本是为解自己的毒。可他们宁愿把秘密埋在心底。《黑暗中的舞者》说:“我歌唱草药,歌唱苹果,但是心灵的创伤,我不想说。”不想说的人悄悄沉默,像一盏不知什么时候亮起来的灯,又悄悄熄灭。 可是听摇滚的人不在乎。我们闭上眼睛放纵耳朵,又何需灯呢。你说耳边的喧嚣越来越驯服安静了,即使冷血一样嚎叫嚣张也无动于衷,那么恭喜,你中毒已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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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风云出你辈 一入江湖岁月催 革命理想谈笑间 不胜人生一场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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