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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灌水区 回复帖

被回复帖: 夜色阑珊的《股东之一,夜色的个人声明!》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seabird 收藏:0 回复:0 点击:75 回复时间: 2004.10.06 20:16:36

菊取消我热点编辑的信


  seabird:
  菊最后一天的站长管理:
  胡杨林热点在seabird上任热点编辑后,热点管理有了起色,人文帖子突出。但鉴于seabird在把
  http://www.my510.com/exforum/exade.php?exid=10735&userid=0
  这帖发表在热点上是把属于个人公告性质的帖子发到热点上,
  您有违管理员制度
  http://www.my510.com/frames/hylglzd.html
  二、管理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网站授予管理员的管理权限是为林友服务,请勿利用权限为自己提供方便,您可以不是一个好的写手,可以不是一个很有才情的人,但应有正直、热心为大家服务的精神。
  菊尊重其管理在取消发表后再恢复发表,但劝阻其取消发表无效。
  以下是菊对这张帖子的操作过程:
  -----------------------
  这是我给热编的信:
   From:人淡如菊
  
   seabird:你好!
   夜色那帖菊刚看到,觉得不应上热点,因此取消了发表,后觉得还是由海鸟来处理吧。目前我把此帖恢复在热点上。
   菊认为此帖不应上热点。另外,也希望海鸟今后在处理热点的帖子上时,尽量以客观的态度去看待文字,不应以S人感情来确定帖子的发表。:)
  
   人淡如菊
   2004.10.05 20:31:56
  
  
   ----------
   这是我同版区管理员的讨论:
   Re:From:人淡如菊
  
   人淡如菊:
   菊姐,我有一事相劝,就给个机会别人说话吧:)这是对网站合伙人的尊重:)
   你这样做别人会以为你滥用私权的,声名不好。况且这样也不算过分的拍砖,只是建议:)
  
   长空飞雁
   2004.10.05 20:31:07
  
  
   ----
   Re:Re:From:人淡如菊
  
   长空飞雁:你好!
   哈哈
   这样的建议都推上热点的话,那网站内能上热点的帖子可就多了:)
   菊也尊重你的意见,我已经把那文恢复在热点上。
  
   人淡如菊
   2004.10.05 20:34:08
  ----------------
  菊现在以站长名义取消seabird的热点编辑权限。
  
  
  人淡如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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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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