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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特区且听风吟版主:空灵飘逸    绿暗红嫣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七槐子 收藏:1 回复:1 点击:5888 发表时间: 2004.10.06 16:52:49

随笔新作三:风马牛及乎哉?


  孔已己身上的长衫是个说不尽的话题。30年前,说那是封建科举制度的罪证。后来思想解放了,找出孙伏园记下的鲁迅先生的谈话录,说:“孔已己是一个苦人儿。”人们开始体会那件长衫浸透的人生苦味。不久前,我听到新的说法,强调孔已己代表了时代的落伍者,这样解读是为了提醒读书人不要效仿旧轨,应该投身于现在汹涌着的“中国新教育风暴”。依我看,这些读后感都有一些道理。我倾向于尊重作者最初的立意(至少是“意”的一大部分),从孔已己的长衫上寻找人世间冷漠的血痕。
  
  昨天,偶然阻挡住原来思路的延伸,来了个脑筋急转弯:为什么非要认定孔已己必须脱下那件长衫不可呢?我们习惯于从作品里发现政治思想、微言大义,却淡化了作品本来的生存土壤——人生和人性。能不能将孔已己当个活生生的“苦人儿”,具体想想他的苦衷和出路。
  
  出路之一:孔已己最好去当革命党,也往总督府里扔个炸弹。可他读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据说是受了孔子孟子的毒害,所以不会去“犯上作乱”。即便消除了君臣(民)关系的顾虑,当革命党那时也还不是多数读书人的职业首选,此路难通也。
  
  出路之二:孔已己还可以去当“短衣帮”,脱下长衫种田或者卖菜卖豆腐。可他还有个富贵梦。“秀才”并不是不可企及的,及了秀才,前面的榜样就有周进和范进了。若中了举,前面的榜样还有柳永和苏东坡。孔已己被打断腿的时候,年岁未必大于交了“官场运”之前的周进、范进和柳永吧。退一步说,一无关系二本金三无技艺,无论从商还是做工,谈何容易。穿着长衫做着富贵梦去谋求读书人的职业,与脱下长衫断绝梦想去谋求泥腿子的职业——这两条路,他选择前一条,有什么不正常吗?
  
  出路之三:戒酒,戒偷,从“好喝懒做”变为“敬业勤勉”。适合他的职业,除去小说里提到的替人抄书,还可以有代人写家书、代刻闲章乃至学习蒲松龄去当私塾先生等等。
  
  ——没有人和孔已己讲这样的谋生道理吗?至少他没有听从这样的道理,是不是他没有能够推心置腹的朋友呢?人生无一知己,悲乎哉!作者描写他在咸亨酒店里遭受众人哄笑,层次感是很强的。前面插叙的几段里,先写酒客们揭露他因偷书挨打的外伤,再穿刺他“连个秀才也捞不到”的内伤,——非叫世间的“苦人儿”彻底羞惭知耻、无地自容而后快,这点儿德行,无论长衫帮短衣帮,都是不缺乏的。尔后写孩子。大孩子(“我”)不理睬他。小孩子却觊觎他的茴香豆,一人吃过一颗,又听过他“多乎哉不多也”的妙语、欣赏了身材高大的汉子张开五指保护茴香豆盘子的怪模样,笑着散去了。这时,他总算具有了与人类的一部分正常交流的片刻,也可以归入喝酒的乐趣里吧。这篇小说里隐藏了一段话,我初步学会使用文言写话以后,总想替孔已己补写出来。相关的原文是:
  
  孔已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已己,你 当真识字么?”孔已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已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罩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他是用文言说的,也许是内心独白,感慨自己命途多舛,斥责众人落井下石;也许是激愤之语,埋怨主考官有眼不辨玉石,埋没了他的前程;也许只是胡乱辩白,说出一些类似“窃书不算偷”的奇谈怪论。——语文课堂上,学习到这里,不妨叫我们的初中生揣摩一下孔已己的心理活动,用白话替他写一写。
  
  总之,孔已己是一个“苦人儿”,可能到死也不曾觉悟,无力改变自己的命运,成为人们的一道下酒菜,津津有味地咀嚼筋肉,朝墙角吐出骨头渣滓。那件长衫是飘扬在他灵魂深处的旗帜,也是他谋求生存的职业标志——就像后来的学位帽之类,他无须脱下来也根本脱不下来。他的悲剧首先是人生的性格的悲剧,就他本人而论,他相信了一个虚妄的富贵之梦,又放弃了生存的基本规则,所以他没有个人出路。他的悲剧又是社会“集体无意识”的悲剧——没有救助意识,习惯于用揭别人伤疤流出的鲜血来润泽自己的舌头和笑声。他悲剧里还有许多别的因素,这么多年人们已经研究得太多太细致,我这里略去不提。
  
  以后编选课文,可以考虑将《孔已己》和作者的另一篇记实散文《范爱农》放在一起。我今天读这两个不同性质的作品,竟然产生了某些相同的感受。散文写真实的人生,小说写人生的真实,两篇文字都叫我读得入神。应该说,《范爱农》写得更细致更好懂,也更叫我感动。尤其是鲁迅先生为他写的那手旧体诗,罕见的好,首联尤其深刻:“把酒论天下,先生小酒人。”一个“小”字,道出多少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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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独听夜雨 Re:随笔新作三:风马牛及乎哉? 回复时间: 2005.03.10 01:33

    今日翻旧作,有一段文字还真的议论孔乙己了。当时是要说“学以致用”这一观点的。赘在这里,供一哂:
  
   ……泰勒斯说的很对,“知识才是无价之宝,才是伟大的力量。”但是,如果认为它是“无价之宝”而“珍藏”起来,生时装在脑子里,死时带到棺材中,有再多的知识又有何用呢?
   在鲁迅笔下,孔乙己应该是一个比较有学问的人。他不但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而且还知道“来回”的“回”字有四种写法;而且连平时说话都“之乎者也”、“君子固穷”之类,让人听不懂;而且写得一手好字;而且……总之,孔乙己很有学问。但就是穷,穷得穿着长衫却让穿短衫的人嘲弄耍戏,穷得经常偷东西脸上不断添些新疤,穷得每次到咸亨酒店都只是“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为什么穷,穷在他“好吃懒做”,穷在他不能把学到的知识用到正地方,以致 “替人家抄抄书”,但“做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 ,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人也没有了。”后来的命运更惨,“竟偷到举人家里去了”,“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学而不用,学了又能怎样呢?
  
  
  要是当时拜读先生这篇文章,可能议论得要好些,或者就不敢如此议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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