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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灌水区 回复帖

被回复帖: 夜色阑珊的《股东之一,夜色的个人声明!》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人淡如菊 收藏:0 回复:1 点击:212 回复时间: 2004.10.05 22:39:11

Re:股东之一,夜色的个人声明!


  以下回复是给热点编辑seabird:
  
  这是合伙人之间的事情,与网站管理无关。
  另外这帖不符合热点收录标准。
  胡杨论剑的收录范围是:
   有思想、有深度、可评性的文章;表达观点及观点碰撞、板砖、评论。
  如果八个股东都这样来发表个人的声明。而且都上热点。
  那这个网站、这个热点是不是干脆开成八个人的专站,专版,把其他普通用户赶走好了:)。
  
   
  热编在发表此帖时有些公私不分。建议热编取消此帖在热点上的发表。
  
  以上回复说明是以站长名义发表意见,不是以股东身份。


删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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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夜色阑珊 Re:人淡如菊 回复时间: 2004.10.05 22:55

    老大,你是怎么管理的,你和你的管理员讨论工作不应该发在我这个帖子下面吧,是怕你的管理员看不到看不懂还是拿我这个做范例啊。
  
  谢谢,我很荣幸哦,这个帖子能二进宫,不到几个小时上了又下下了又上,好象第二次是你亲自把它拿上热点的,是工作失误了吧。
  
  忽忽,我的言论只代表我个人意见啊,我有声明在先的,不过你既是站长又是合伙人,双重身份不一般哦,我笨,很容易混淆的,你说你是站长不是股东了,我咋不明白呢?原来可以这样的啊,你说不是就不是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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