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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灌水区 回复帖

被回复帖: 亓官的《Re:股东之一,夜色的个人声明!》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夜色阑珊 收藏:0 回复:0 点击:43 回复时间: 2004.10.05 21:38:56

Re:亓官


  你,我信得过!
  
  不过如果林子外沟通还没有解决就发到林子里来了怎么办?关键是立场,和在林子里发表还是林子外发关系不大吧.


删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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