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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风若吹的《我为“死亡可以起舞”做最后一次辩护》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人淡如菊 收藏:0 回复:1 点击:55 回复时间: 2004.08.08 21:02:49

Re:我为“死亡可以起舞”做最后一次辩护


  指出抄袭后查封ID,在网站管理上作用有2 :
  
  1.
  避免林友因被指抄袭修改自己文集的文章,很多人的行动是清空自己的文章内容。
  2.
  避免抄袭者以后发的文章上文坛。
  
  作者的文章是否抄袭,我想,大家对事不对人,对文章不对人。
  若错认,菊相信大嘴会为自己的错认发帖说明并道歉,之前有过这样的记录,所以菊相信大嘴不是一个S不认错的人。而真象,舞的文章是否抄袭,以菊的判断,菊未曾接触过舞其人,所以菊只对文字不对人,以下是菊关于此事的一些讨论信件的部分讨论,因是对第三者评价判断,所以没有转出全文
  ----------------
  菊没有接触过舞,菊只对文字不对人。
  菊看过雁飞的暴光帖,看过帖子里指出的几文,然后去看了一下舞的文章。
  舞的文章许多质量很高,这样的文字,在网上应属于一个重量级写手。
  雁飞指出的文章,在网上遍地都是。
  一般,一个已经是重量级的写手,在网上不会遍地发文章,也不会使用过多的名字,因为写手是靠文字留名的。
  
  .......
  
  另外,一个作者对自己的文字的捍卫不是常人所能想象,写一篇好文字实在太不容易了,所以当有人说自己抄袭以消极态度对待一般不是一个写手所为:)
  ......
  ------------
  若是赚钱的文字,一般更不会以各种名字在网上发表,这样留不住署作权。
  所以菊也判断,起码雁飞指出的文章不是舞本人的手笔。:)
  菊以文字判断,不以人去判断。仅对文字不对人:)
  
  若舞仍坚持文章是自己的,请拿出有力证据,并请自己亲自说明。
  
  ------
  我想,管理员指出抄袭,也想网站中避免抄袭遍地,若抄袭遍地,写手不会驻足。
  打击抄袭,一直以来查证困难,这件工作也是得罪人的工作,吃力不讨好。
  
  请各位管理员稍安勿躁,不应针对“因指出抄袭而被指如何”,我想,要做的是拿出有力证据说明自己的文章是原创的证据,指被指抄袭的那些,辩论应针对“是否抄袭”拿出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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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风若吹 Re:人淡如菊 回复时间: 2004.08.17 08:57

    我最近出差,不方便上网,而起舞本人在忙应聘演员和排练,也少上网,所以未能联系上,不然她可以提供更有力证据
  :) 对于发起这个帖,主要还不是针对林子关于打假的,而是针对一些虚妄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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