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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金樽天才的《Re:这样杀人很伤心!》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古月木易 收藏:0 回复:1 点击:34 回复时间: 2004.08.05 14:50:21

Re:金樽天才


  是啊是啊!我完全同意,我们在意的不是杀人过程,而是杀人结果,对吧?
  
  那干脆直接写:我杀了XXX人,或者是,我被XXX人杀了!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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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金樽天才 Re:古月木易 回复时间: 2004.08.05 15:18

    哈,真好,有杀手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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