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可以拿来娱乐吗?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http://kmboc.km169.net/kmboc/zsh/xg_rmb_manage.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已经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年2月3日 第二十七条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 http://kmboc.km169.net/kmboc/zsh/xg_rmb_manage.htm 综上所诉! 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372745此贴是违法的!所以敬请各位林友爱护《胡杨林》!不要在这里粘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帖子!防止不必要的损失和有关部门的查处!谢谢!
------------------------空洞无物 ········· 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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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少年江湖老,无情却为多情恼;若得梅花同一笑,天涯何处不逍遥?
------------------------从没看过我的日记本是我的错,看过之后不想再看更是我的错,欢迎光临,欢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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