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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名使者 收藏:0 回复:11 点击:2893 发表时间: 2004.06.27 14:29:10

声讨XX婴儿


   其实是人都不想骂人,这样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但是有些事情本人真的觉得忍无可忍,火山承受不了压力都会爆发,何况我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呢?
  
   早就听说高层领导XX婴儿是个孬种,骂忠实崇拜他的林友为"朋克儿!"而且爱搬弄事非,今天终于领教了他的"厉害!"我忍不住要说一句:"XX婴儿,请问你还有没有一点良心和做网络最起码的素质,你也自认为是个文化人,你是不是希望大家把你归为文坛败类的行列!"
  
   我的原女友也在这网上,关于她的名讳,本人就不便说出,为了能够希望她和我和好,前几天我发表了几篇文章,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和支持我.林友也都看见,我的文章里,至始至终没有一句埋怨谁的怪话,更多的是关心与理解.在我才建这个ID的时候,我曾经给XX婴儿写过一封信,希望他能够让我做情感区的主管,本着对她和众林友负责的态度,我会多发表一些自己的文章.我知道自己这是一个不情之请,他不答应也在情理之中.可他又做了些什么呢?下面请大家"欣赏"一下他的所做所为吧:
  
   他把我发给他的信发告诉了我的前任女友,并与她作了深入的"探讨",个中细节我就不便说出.试想,这是我发给他的私人信件,他有什么权利未经过我同意就拿给我的前女友看,并且极尽挑拨离间之能事,我想问他一句,你一个局外人,你能够十分清楚的知道我和她是怎么一回事情吗?在不清楚情况之前,XX婴儿你就擅自发表自己的言论和态度,你是不是也太肤浅和刻薄了一点呢?真的想不到,林子的主管居然是这样一个肤浅刻薄,流里流气的"文学青年."
  
   XX婴儿,我给你留点面子,希望你自己反省自己的错误,不要迷途不知返,一错再错;你这样无中生有的摆弄是非,难道真的内心没有羞耻感和犯罪感?还是你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和迷茫之上?
  
   希望你自己能够多一点文人的文风,少一些世俗的痞子气,真真正正做一个大家热爱的好林主.当然,你也可以打击报复我,做一些令林友不耻的事.封我的ID什么的,我相信要做你也做得出来.我只是希望林友们睁大眼睛,好好识别.不要被他在林子中的那虚伪的领导光环所迷惑!
  
   XX婴儿,好好想想,你觉得你的所做所为配做一个林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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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地下婴儿 Re:声讨XX婴儿 回复时间: 2004.06.27 14:43

    没兴趣理你。
  说我“深入探讨”也好,说我“极尽挑拨离间之能事”也罢,请拿出证据来,我说了什么?我探讨了什么?我挑拨离间了什么?
  你和谁的感情问题,我一点都没兴趣,我只说一点:我有权公开我自己收到的信件给别人。如果你觉得你不愿意把自己的信件让别人看见,那请你不要给我发。
  顺便说一下,你没有必要给我留面子。我没有任何羞耻和犯罪感,因为我没有做任何摆弄是非、无中生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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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云烟飘渺 Re:声讨XX婴儿 回复时间: 2004.06.27 15:09

    你还真会给别人扣帽子,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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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是寄生在松树根上的菌,心茯则是缠生在心口上的菌!!
而谁又是谁的心茯?
既不回头,何必不忘。
既然无缘,何需誓言。
今日种种,似水无痕。
明夕何夕?君已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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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白云下的马儿 Re:声讨XX婴儿 回复时间: 2004.06.27 15:20

    即便你们之间有什么芥蒂,那也是很私人的事情
  
  请不要挂上“高层领导”甚或“林主”之类的称呼
  这与网站无关
  另外,网站反对带有私人目的进入管理的做法,成为管理员是件很神圣的事,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你承担的责任。所以请不要对没有成为管理员有任何怨言
  
  兄弟们还是有话好好说,大家冷静些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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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无名使者 Re:声讨XX婴儿 回复时间: 2004.06.27 15:23

    顺便还交待林友们一句:很难相信我们把心里的隐私和秘密以信件的方式发送给所谓信得过的人.他却把大家的信件转发或公之于众,并且还和那些人来讨论!说什么不愿意他拿给别人看,就不要给他发.什么土匪言论.公道自在人心,相信大家会明白的!
   痞子婴儿,你的理由是多么牵强,你这种土匪言论很难使人信服,你早该改改你那土匪习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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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空洞无物 Re:声讨XX婴儿 回复时间: 2004.06.27 15:41

    郑重声明:此文中虽未点名,但是提到的事与我和婴儿之间发生的误会似有雷同之处!所以我有必要说明一下:当初我只是从字面理解了punker的含意,没有想到它还代表“摇滚”的意思。我女朋友当时也确实是为了维护我的尊严冲动了一些。此事已成为过去,请各位林友不要再以此为论据论证,只说清楚你们自己的事情就好了!
  还要声明一下:我和这位“无名使者”兄弟素不相识,也从来没有交流过!请大家不要误会是我的化名!
  谢谢大家!谢谢!祝大家好运!谢谢!

------------------------
空洞无物
·········
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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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百丈冰花 Re:声讨XX婴儿 回复时间: 2004.06.27 16:05

    都说:“相逢是缘”。“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边。”那么我们能在胡杨林中相遇,也应该是冥冥中的缘分吧。我们无从追忆那几百年前的原由,却应该真切的珍惜今天大家的相遇,相逢是缘,相知是份,我们同在一片蓝天下,愿我们能珍惜这份友谊。
  青山在,人未老,也许再过十年、二十年……回过头来看今天的事情,你们也许会淡然地一笑……

------------------------
假使心有扉,那么就让它在某些心灵澄澈的日子开启,告诉自己它还是那么秀逸清新,幽静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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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今下行 Re:声讨XX婴儿 回复时间: 2004.06.27 17:20

    别的不好说,但就私人信件未经作者的同意就公布给第三者(不管是谁)来说,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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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xiaolin Re:声讨XX婴儿 回复时间: 2004.06.27 20:24

    嘿嘿,那就是你自找的,如果你怕别人把你的信公开了,那你就不要给人写信了.
  这怨不了任何人,所以也不要把林子里的管理员拉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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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那年秋天 Re:声讨XX婴儿 回复时间: 2004.06.27 22:02

    又一是非之事产生了`````````我是观众``````````````有好戏就快点开演``````````没好戏唱就早点儿散场```````````
  
  你可是口说无凭哦``你说来说去 谁都不知道你两到底发生了啥事`
  
  就知道一个信件什么的```````` 哈哈 赶明儿我把我的信全都拿出来```一个一个的批斗 哈哈````给我发信的人可要注意了哦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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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杯子里的海 Re:声讨XX婴儿 回复时间: 2004.06.28 01:43

    呵呵,无一事无意识中就事事横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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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llddzz Re:声讨XX婴儿 回复时间: 2004.07.02 14:47

    个人的恩怨就私下去解决,明着摆出来光彩啊?等把林子的人气搞散了,大家都没的玩。
  林子里需要阳光和雨露,不需要砖头,砖头是垃圾!请有点公德意识,我们来这里是体会温馨和惬意的,不是来看吵架的!想看吵架就去大街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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