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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一条人文主义狗的《荒谬世界与反抗的人——读唐纳德.巴塞尔姆《玻璃山》》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一条人文主义狗 收藏:0 回复:0 点击:171 回复时间: 2004.06.10 17:41:09

一下是一些网友们的评论,很有参考价值


  把公主头朝下扔掉 ——看巴塞尔姆爬《玻璃山》
  飞奔的面条
  所有的人都在生活。有的人在寻找生活,有的人在散布玻璃山的传说。而另一些人却登上了玻璃山。作为一位后现代大师,巴塞尔姆也随波逐流,冒着风险登了上去。不过,他上去可不是为了重复那个传说。他上去是为了消灭美丽的寓言。 玻璃山坐落在两条著名街道的交叉处。这里,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这就意味着,有人能看到它,而有人不能。这要看寻找生活的那些人们的眼力如何。其实,到处都有着这样一些玻璃山,因为生活不仅仅存在于别处。 不过,我们还是有必要倾听一下别处的传说。 相传,在那座别处的玻璃山顶上,有一座梦幻般的城堡。城堡里,有一位被邪恶施展了魔法的公主。我们无需知道她有多么美貌,这只要看看有多少人心心向往就够了。 公主吸引着天下所有人的关注。也促使了那些追求传奇和艳遇的勇士们的行动。大家争先恐后,穿着骑士的盛装,骑着高大的骏马,向着山顶的美女前进。 这时,巴塞尔姆出现了。在这个嘈杂繁华的街道上,他说,他是一个新人。他的意思大概是说,他很孤独。 不过,巴塞尔姆又说,在这条街上,他也有一些相识。这似乎又说明,他和街上的人们有着某些类似之处。毕竟,大家都是人嘛。 巴塞尔姆开始向山上攀登。 可能是由于他还不太明白他的处境,开始,他很悠闲。他还抽空往山下看看。由于山的高度,他的眼力变好了,他很清楚地看到了山下人们的行为。他看到了他的相识们,躲在门洞和汽车后面放枪。另一些人在遛狗。他特别注意到了那些狗屎的颜色。它们色彩斑斓,完全是唯美主义者漂亮的狗屎。可是它们陈列在杂乱无序的街道上。 而更多的相识们,却在咒骂、嘲笑和看他的笑话。还有人在打赌: “押十块,你在接下来的四分钟内准会跌烂屁股!” 大家都很兴奋,都希望看到他摔下来时的鲜血和尴尬的样子。这就是我们自以为是相识的那些人吗?我们曾经怀疑过他们吗? 就在巴塞尔姆应接不暇的时候,莫名其妙地飘出了一些名言警句。 在巴塞尔姆整个的爬山活动中,这些话语都围绕着他,也围绕着我们。他象是在提醒大家,我们应该站在远离玻璃山的地方。我们要冷静地看着他向顶峰攀登。 果然,没有多久,巴塞尔姆就看到一个骑士从山上掉了下来,他的嘴里念叨着:“死神。”似乎他刚刚看到了死神,或者急着要去和死神约会。 巴塞尔姆再往下看时,看到了在山脚下,布满了那些历史上壮志未酬的骑士们的尸体。他们躺在街上。但是他们并不孤独。他的那些相识们在忙碌地翻动着死者,掠夺着尸体上的礼物和所有值钱的东西。 巴塞尔姆也无可奈何。他只有干看着。 和那些死去的骑士们不同,巴塞尔姆虽然也是为了那位公主而来,他的心里也有壮志,但他是为了一个象征上山的。 终于,他历尽艰险,好容易爬到了山顶。和传说中一样,他也被飞翔着的雄鹰抓住娇嫩的皮肤,带到了城堡的阳台上。最后,他看到了他需要的象征。 这是怎样的一个象征呢,巴塞尔姆似乎并不在意。他只是需要这个象征。就像他需要爬上山顶以衬托他的艰难一样。至于这个象征到底长得如何,穿戴怎样,怎么解除魔法,他似乎都不放在心上。巴塞尔姆只想知道这个象征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所以,他急切地伸出手去,摸向了那个象征。只是他的手刚一触摸,就发现那个象征,仍然不过是一个公主。 巴塞尔姆没有说他失望。也没有说这是心遂人愿。他的回答,就是他敏捷的行动。他这时一点儿也没有犹豫。他的行动就是一抬手,把公主头朝下扔了下来。 也许,这就是巴塞尔姆上山的终极目的?这就是对生活的彻底颠覆? 或许,巴塞尔姆早就打算好了。他只是在等待时机,在关键的时刻,他好漂亮地扔出这把杀手锏。或许,他是爬到半山腰上,看到了山下那些累累尸体,出于一时愤怒,才决定要谋杀公主的。或者,他是到了山顶,被雄鹰抓伤了娇嫩的皮肤,导致了慌张失措,才作出了如此出人意料的举动。更有可能,是现实的生活,需要把公主扔下。 一切都不过是一个隐喻。一切都不仅仅是一个隐喻。也许,生活不仅仅是冷漠地扔掉。
  
  作者:慢慢跑-跨小桥 回复日期:2003-08-23 23:41:01
  结束了,你们拼命要的东西已经毁了,我干的,酷吗?这么做是有点粗野,但那公主实在没有想象中的美,再说以后不会再有人为她吃亏了,顺便也帮那些摔下山的出了气,值!
  嗯,我是比较有理想,凌云壮志已经超出平常人的想像。
  
  
  作者:飞奔的面条 回复日期:2003-08-24 14:41:12
  
  
  后现代主义小说大师巴塞尔姆,于许多年前写了一篇引人瞩目的短篇小说——《玻璃山》,现在,《玻璃山》已成为一个名篇。
  这篇小说不同于传统的现实主义风格,它是典型的后现代写法。它用滑稽模仿、黑色幽默、片断、间离、粗俗化、互文性、隐喻、颠覆等后现代常用的手法,编织了一个后工业时代的寓言。
  小说的核心取材于一个一百年前的童话故事。就是老掉牙的骑士救公主的故事。但是巴塞尔姆让这个故事成了一个全新的故事。
  巴塞尔姆把故事发生地放在现代的纽约市中心曼哈顿岛十三大街和第八大街的街角——杰克逊广场上。和好莱坞翻拍经典电影不同的是,他并不让两个时代完全地融合。这样就造成了若隐若现的梦幻般感觉。这也造成了许多人阅读的困难。可是,这恰恰是巴塞尔姆小说的精髓所在。
  小说叙述“我”登山去山顶救公主,但这个山已不是以前的山,而是一座玻璃山——隐喻一个当下时代的后工业化困境。
  在“我”登玻璃山的过程中,“我”不仅遇到传统故事中的艰险(当然,这也是一个已经后现代化的艰险),“我”还看到了当代社会人们的自私、嫉妒、猥琐以及整个社会杂乱无序等等的丑陋。而这正是巴塞尔姆要达到的目的。
  最后,巴塞尔姆对这个社会进行了彻底的颠覆和反叛——把公主大头朝下扔了下去,送给那些在山脚下的“我的相识们”。
  巴塞尔姆不仅与故事挑战,同时,他也向语言本身挑战。他将语言的试验推向了极至。
  小说将全文用1——100的阿拉伯数字分隔,看上去更像是条理化了的家用电器说明书。大部分段落几乎都是很短的短语。——现在国内有许多作家引用类似文体。
  在这里,我试图还原和理解巴塞尔姆内心的登山历程。
  
  
  
  
  作者:飞奔的面条 回复日期:2003-08-24 14:45:58
  回复zbhq
  
  巴塞尔姆的短篇小说《玻璃山》在《白雪公主》(花城,92,9,第一版)、《白雪公主》(哈尔滨,94,10,第一版)中都有收录。
  
  
  作者:飞奔的面条 回复日期:2003-08-24 14:49:37
  回复慢慢跑
  
  已经接近巴塞尔姆了。
  如果要是跑得再快些,那么过了小桥就该到啦!
  
  
  作者:子不语鸟兽鱼虫 回复日期:2003-08-24 14:54:14
  :)已读。
  
  to面条兄,我印象中民间故事中就有玻璃之山。
  
  
   
  作者:飞奔的面条 回复日期:2003-08-24 20:45:04
  
  子不语很仔细。我不知以前曾有玻璃山的传说。
  《玻璃山》是很久以前的作品了。不知那时是否有玻璃山的故事。不过,巴塞尔姆象其他后现代作家一样,惯于挪用不同的文体、文章、典故和传说,大多数时候,他们甚至是在篡改和嘲弄。互文性是他们惯用的伎俩,滑稽模仿更是他们的拿手好戏。中国的王小波,就是运用这些手段的段位高手。
  在这篇小说里,玻璃山意象的应用,是很恰当的。也很出色。
  
  另,在象罔关于马建的帖子里,有我对你另外问题的答复。
  
  
  
  
  作者:飞奔的面条 回复日期:2003-08-24 20:47:00
  
  忽然想到,慢慢跑的独白,倒很有可能是巴塞尔姆的2003中国版。
  虽然巴塞尔姆已在1989年去世。
  
  
  
  
  作者:子不语鸟兽鱼虫 回复日期:2003-08-27 14:56:48
  to 麵條兄
  
  這兩天粗粗地找了一下,沒有找到印象中的玻璃山,記得應該是這樣一個故事的異文:
  
  男主人公流浪為人所雇,身裹馬皮被大鷹叼上陡峭的高山。山頂上滿是寶石,雇主用意是讓他往下丟珠寶,然後丟下他死人不管。主人公用計找到了另一條出路,然後見到了神王的公主開始愛情等等。
  
  不知道在不在《1001夜》裡我的記性實在不好:$
  
  
  北岛、莫言、王蒙、残雪、张承志、格非、孙甘露、马建,以及半个余华。
  這個名單看到了,可以從中窺得麵條兄的趣味吧。:)可惜俺對當代的作品僅是聞其名而已,不敢多置喙--為何是半個余華?是因為他的《活着》被人闡釋過,是多年不寫,還是?
  
  
   
  作者:飞奔的面条 回复日期:2003-08-28 22:03:27
  
  
  一千零一夜看得太久了。早就忘了差不多了。再说,那里面也常有雷同的情节和意象,所以看的时候也马马虎虎。
  
  巴塞尔姆这篇小说引用的传说来自于一个英国作家约一百年前写的《黄色童话故事集》(此黄色非彼黄色)。其中童话都是从各国收集而来。
  
  
  
  
  作者:飞奔的面条 回复日期:2003-08-28 22:06:49
  
  
  我看中国作家的作品也不多。有很长时间甚至完全不看。主要是看外国翻译作品。看中国当代作家作品多集中在目前还健在的这八个半人身上。
  
  主要是我现在对仅仅是故事已经不太感兴趣了。
  
  有一个很流行的说法,就是:故事早已说完。现在大家所作的,大多是互相模仿。这一点,通俗小说就是最好的例子。好莱坞电影是另一个佐证。
  
  所以,怎么说故事——也就是文体的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所谓现代派和后现代之所以喧嚣一时的重要原因。
  
  我关注这八个半中国作家,主要就是出于此种原因。
  
  关于半个余华的说法,将专门写帖子答复。
  
  
  
  
  作者:子不语鸟兽鱼虫 回复日期:2003-08-29 10:54:10
  >英国作家约一百年前写的《黄色童话故事集》(此黄色非彼黄色)。
  
  :)一说我想起来了,那个英国人叫安德鲁·朗格,编了一套"彩色童话集",又谓之《朗格童话》,上海的少年儿童出版社和上海科技出版社(?)都出过。
  
  
  
  
  
  作者:子不语鸟兽鱼虫 回复日期:2003-08-29 11:46:28
  >有一个很流行的说法,就是:故事早已说完。现在大家所作的,大多是互相模仿。
  
  這個說法確實流行。:)不過在我看來,博爾赫斯、卡爾維諾他們依然挺註重故事或小說題材的發掘的。退一步,在故事真的講完了之後,選擇怎麼樣的故事(基本上還是存在一個現實與浪漫之二元分野的)來重述,是有意義的。
  純小說與通俗小說相比,有技術優勢和優越感,這無可厚非;但是後者是前者的大地,時而曕望乃至回到那里,有益無害。
  
  
  作者:飞奔的面条 回复日期:2003-08-31 23:09:23
  
  
  博尔赫斯也确实说过,改变时代背景是改变故事的一个好的方法。
  可是博尔赫斯、卡尔维诺的小说恰恰不是在故事本身作文章的。他们改变故事的努力大都用在小说的文体上了。也就是说,他们更关注的是故事怎么来说。
  比如博尔赫斯,他一直在和小说的散文化较劲,使故事变得诡谲多变,充满无限的可能。这就是他至今还能让人们津津乐道的价值所在。所以,人们才会把他称作作家中的作家。
  而卡尔维诺,则干脆把故事抽筋剥皮,让故事还原成了寓言。
  
  关于故事的重述,我其实并不反对。如果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真正有意义的故事重述,主要是因为它们改变了故事的叙说方式。比如语言方式,价值判断方式,结构方式,叙述角度,叙述焦点等等。正是这些文体方面的改变,才从根本上改变了故事。
  
  通俗小说我以前有时也看。比如谢尔顿。可是它们的功用似乎和打游戏机一样,仅仅是为了一时刺激,消磨时间。似乎和审美关系不大。当然,人们也确实离不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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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始终是未来的英雄,一方面我如饥似渴地想成为一尊圣体,另一方面又不断推迟这个愿望的实现。
           ——让·保罗·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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