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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 堂 回复帖

被回复帖: 红笺小字34的《Re:《七律二首》*写在小平诞辰一百周年前夕》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蓝蛛 收藏:0 回复:0 点击:77 回复时间: 2004.05.10 17:02:31

Re:红笺小字34


  姑且不去评论邓公的是非,
  就本贴的观点,
  敝人十分赞同,
  大家宜和为贵,
  争作林中文雅之士绅,
  可以各抒己见,
  但要以理服人,
  蔑视别人不是尊重自己,
  骂人的话不能称为论据,
  否则公正的法庭不再需要律师,
  只要找几个街头泼妇就成。
  
  怪只怪
  复苏的春风尚未吹遍祖国南北
  对于邓公,
  有人受之恩泽,
  有人尚未体会。
  
  己所不欲,毋施于人,
  己之所欲,毋加于人,
  人各有志,谁也不能把自己的
  思想观念强加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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