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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警惕“贪”与“色”——《金瓶梅》读感
贪是“心”之欲,色乃“体”之欲。 色乃“体”之欲,可以以心控制也, 贪是“心”之欲,以何控制也? 对于贪财之人,尤其是贪贿赂之财的人,“贪”成习惯,不会比“色”好戒。 先生如此说,乃是因为先生是爱“色”而不好“贪”之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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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珉学术文集:http://chenjiamin.toug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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