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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事关心 回复帖

被回复帖: 快乐的小妖的《Re:逸舒》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逸舒 收藏:0 回复:2 点击:56 回复时间: 2004.03.07 10:12:55

Re:快乐的小妖


   因为有争议,才说明矛盾的尖锐,才说明了某种腐朽的思想的根深蒂固,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把面子看得太重,用一句自嘲的话说,叫死要面子活受罪。这可不是什么赞美之词。
   这种现象已成为一种社会问题,并不是个别的,在我们生活当中无处不在。你今天对他这种行为给予同情,肯定,甚至赞美,那么明天就会有更多的无知的人,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这是很可怕的。我们传播的思想无时不刻的在影响着他人,宣扬珍爱生命,在困难面前不轻言放弃,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也是对我们自己的鞭策。如果我的批评会让他自暴自弃,那么你的鼓励将会让他乃至更多的人放弃生命。自暴自弃,还可补救,生命没有了恐无回天之力吧?况且未必就会自暴自弃。
   所谓的嗟来之食(有个朋友在回帖中如是说),有的人理解又些偏颇,这个嗟来之食是有着严重侮辱人格的行为。我想请问,接受正义的援助也能叫嗟来之食吗?收容所变成了救助站,这也成了嗟来之食?这嗟来之食不是随便用在哪里都适宜的。宁可饿死也不去求助,甚至当别人伸出援助之手时,还将别人拒之千里之外,这不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嗟来之食没有关系,也谈不上什么骨气和气节。人生活在社会中,没有人敢说不会碰到个大灾小难的,有了困难要积极面对,如果向人求助和接受援助就是没有骨气,就是丧失气节,这是荒谬的。
   我们的警察是扶危帮困的,尽管他们的工作还没做到尽善尽美,但他们的工作是在为人民服务的,不是流行一句话吗?有困难找警察。接受警察和善意人们的援助和尊严有冲突吗?和气节有关系吗?如果说那个青年最好去死了,才是活得有尊严,这不是一派胡言嘛!
   如果我的文章击中了一些人的痛处,那是因为我正试图撕下罩在他们脸上的那层虚伪的面具,这层皮连着血肉,连着心肝,要撕下它是极其痛苦的,但是它坑人害已。留着它将祸国殃民。
  如果鼓励别人宁可饿死也不要丢掉“尊严”,只有那样才可以赢得尊重,甚至崇拜,那你的居心就令人质疑了。
   最后还是那句话,尊严也要分情况,像这种事明摆着是放不下面子的问题,无关乎骨气和气节,这是生命的一个误区。
   呵呵,立场不一样,得罪之处,还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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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快乐的小妖 Re:逸舒 回复时间: 2004.03.07 10:49

    宁可饿死也不去求助,甚至当别人伸出援助之手时,还将别人拒之千里之外,这不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嗟来之食没有关系,也谈不上什么骨气和气节。
  难道积极面对就是要接受援助吗?什么叫做积极的面对?难道我拒绝别人的援助,我想要靠自己的力量再博一博就不是积极面对了吗?虽然这个结局可能不是很好,但人生很多时候不都是背水一战,古人就有破釜沉舟的气度,在逆境中勃发。不可否认可以接受别人的援助,我也不否认成功的一半靠别人。但接受别人的援助绝对不是唯一的办法,我们也不能说拒绝了援助就会步了误区,就是为了面子。我们林子里的一个朋友,他16岁到广州,拼搏,第一天就丢了钱,身无分文,他也没有象别人低头,也没有接受什么警察的援助,靠自己的力量撑了下来,那才叫积极的面对,那才值得称赞的。接受别人援助已经是下下策,而且那个援助是让你进收容所,不是为你安排工作让你另某生路。也不知道警察用了怎样的眼神用了怎样的口气。
  
  如果我的文章击中了一些人的痛处,那是因为我正试图撕下罩在他们脸上的那层虚伪的面具,这层皮连着血肉,连着心肝,要撕下它是极其痛苦的,但是它坑人害已。留着它将祸国殃民
  鲁迅他以“骂”人为乐,但他的矛头始终指向阶级敌人,没见他指向弱视群体的。
  高高在上的人才有如此气势凌人的口气,才能把一个小问题提到祸国殃民的“历史高度”。 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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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泥巴 Re:逸舒 回复时间: 2004.03.07 19:05

    终于明白你的论点所在,我觉得这不是面子的问题。那个青年之所以晕倒街头,是不知所措的结果。
  如果我遇到这种情况,当然会向社会求助,但是我的选择是基于我的经验,我的教育上的。
  试想,很多人刚刚走出山村,来到大城市,茫茫人海不知所措的感觉,别说找什么救济会求助,恐怕就连什么是救济会都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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