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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河的两岸 回复帖

被回复帖: 远山草的《若如初见》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远山草 收藏:0 回复:0 点击:1 回复时间: 2015.02.16 14:37:24

Re:若如初见


  清,李汝珍:婚姻一事,若不论门第相对,不管年貌相当,惟以合婚为准,势必将就勉强从事,虽有极美良缘,亦必当面错过,以致日后儿女抱恨终身,追悔无及。为人父母的,倘能洞察合婚之谬,惟以平行、年貌、门第为重,至于富贵寿考,亦惟听之天命,即日后别有不虞,此行亦可对住儿女,儿女似亦无怨了。
  虽然是清人之言,倒比许多今人要聪明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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