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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泪忆姚兄
诚如华文君说得,姚律师对文字是怀着严谨并近乎崇敬的态度应用的。 还记得他给红柳我纠错过:些许和些须二词的差别。在这之前,我竟然没注意到些许和些须之别。而这个词汇我是运用在10000多字的一篇文章里的,可见,他的治学、为文、待友,是本着知无不言,一丝不苟的态度。 有一段日子,红柳无暇来胡杨林,后来才得知林友姚律师走了!曾经感慨天妒英才!为之唏嘘!今天,华文将这篇祭文发了上来,以慰沉痛悼念之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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