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商鞅的那个时代谈论他,他的“献身”精神自己是关注的,因为它牵涉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理想。
站在现在及未来的立场上,自己愿意以非常苛刻的眼光审视他及与他相似乎的人物。
倡导举报之行在威权下造成的危害不难看到(久远的不说,那个十年中的事还没走远),这是不是说威权比法起到了更为重要的作用?重庆之事,过些日子再看,其目的会更为清楚!
法、儒对人性的判断甚至是相反的,因而有了在此立论基础上的论说相异,及相应倡导的落实其理念措施的不同。这些造就的人性的、制度的事实是明显的。
一直努力地想跟上先生横向的、纵向的自由穿越的思维风格,但我承认这对于我还是有些费劲的。故在对先生的一篇回帖中只说了(一)便停下了。其实计划中的(二)是要说说自己对法家在制度和人之间的关系层面的影响的个见的。
再者,一个最为明显的感觉是始终不能确定先生是关注人、倡导法治呢,还是意在其外。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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