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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事事关心 回复帖

被回复帖: 羽翼.妖精的《Re:寻梦之旅》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寻梦之旅 收藏:0 回复:1 点击:1 回复时间: 2011.09.18 20:27:38

Re:羽翼.妖精


  呵,如果一定要用爱情来维系婚姻,如果不愿意承担家庭的责任,如果夫妻间不能做到相互容忍。那么,就不必要什么婚姻,同居就好,有爱就聚,无爱则散。否则结婚离婚,财产公正,财产分割真的很烦人的。
  
  现在社会上闪婚闪离还少了吗?固然双方感情破裂再在一起勉强是没有必要,可为什么不在婚前多了解一下,看看双方感情基础可靠不可靠,为什么婚后不能多考虑自己对家庭的责任,在一些非重大原则问题上相互容忍,维持双方的感情,不要让他轻易破裂。
  
  现在一些人在财产名分上的坚持,无非是增大对方的离婚成本,就算不看在责任的份上,也要看在钱的份上。那些喊着“爱我,就如何如何”的人,其实很清楚,爱情是维系不了婚姻的。
  
  再唠叨一句,许多第三者(包二奶、三奶不算),并不是情欲,他(她)们一开始的确是因为爱情相吸。至于发展到最后如何,悲、喜剧都有,各不尽同。
  
  至于幸福的婚姻,这个标准因人而异,面对同样的境遇与条件,有的人处处都能感受到幸福,而有的人却一辈子都苦苦追寻而不得。(有点扯远了,什么是幸福,又是一个大命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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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羽翼.妖精 Re:寻梦之旅 回复时间: 2011.09.19 07:13

    同居的话孩子怎么办。
  同居是最坏的人际关系,谈不上爱情。真爱自然会要求结婚,因为真爱的占有欲。
  人之所以为人,就因为人有控制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假如在婚姻内都无法控制自己,无法对配偶保有忠诚,谈何为人。话题又转回原点了,既然婚内已经爱上别人,就应该离婚,给前妻交代,给情人婚姻。不是吗?
  婚姻保障了女人和孩子的一些基本权益,但是,这个婚姻法出台,这些保障就化为乌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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