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如果一定要用爱情来维系婚姻,如果不愿意承担家庭的责任,如果夫妻间不能做到相互容忍。那么,就不必要什么婚姻,同居就好,有爱就聚,无爱则散。否则结婚离婚,财产公正,财产分割真的很烦人的。
现在社会上闪婚闪离还少了吗?固然双方感情破裂再在一起勉强是没有必要,可为什么不在婚前多了解一下,看看双方感情基础可靠不可靠,为什么婚后不能多考虑自己对家庭的责任,在一些非重大原则问题上相互容忍,维持双方的感情,不要让他轻易破裂。
现在一些人在财产名分上的坚持,无非是增大对方的离婚成本,就算不看在责任的份上,也要看在钱的份上。那些喊着“爱我,就如何如何”的人,其实很清楚,爱情是维系不了婚姻的。
再唠叨一句,许多第三者(包二奶、三奶不算),并不是情欲,他(她)们一开始的确是因为爱情相吸。至于发展到最后如何,悲、喜剧都有,各不尽同。
至于幸福的婚姻,这个标准因人而异,面对同样的境遇与条件,有的人处处都能感受到幸福,而有的人却一辈子都苦苦追寻而不得。(有点扯远了,什么是幸福,又是一个大命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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