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呦。
未婚的男女青年,现在结婚前会就房子一事产生矛盾。女方会说你不在房产上写我的名字是不爱我的表现,有二心。而男方又会说女人要加名是拜金的体现,也是有二心。这样很容易导致分手。如果最近你有看报纸就会了解,新婚姻法出台之后,已经有一部分新婚夫妻因为加名问题闪电离婚。这是非常现实的社会问题。
未婚还好说,已婚的,最重要是已婚二十年左右的女人,你想想她们的住房保障,万一离婚,她们会落到什么样的可悲境地。男人会丢几万块钱出来给她,说是已经给你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就把她打发出门了。而你我都很清楚,区区几万,或者十几万吧,在现在这个社会能买到什么样的房子装修家具家电。
并不是说这部分女人都家里没有房产就指望丈夫那一套,而是多年付出之后感情财产双双没有回报,这是非常不公平非常可悲的。
也许立法机关制定新婚姻法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这样一刀切,实在不符合目前中国的国情。
我一直认为男女根本是不平等的,就因为女性天生处于弱势,所以发达国家才会共识性地尊重女性。如果男女真的完全平等,为何体育比赛有男女选手之分,工作有男女工种之分,居家有男女内外之分,连教育都男女有别,何况其他。
没错,女子要自强,但是性别的天生差异,不是自强就能补足的。试问一个三十岁生产之后人老珠黄工作受影响的离异女子,能和三十岁正当年事业正当年的离异男人地位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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