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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你的“看法”有待证明[转载]
我的看法: 事实------是已成定局的、不可改的客观存在,其含义接近名词;看法------是尚需证明其对错与否的、个人或一些人的主观认识,其含义接近判断性形容词。 我们现在社会上常常是存在一个事实了,大家都愿意对其发表自己的看法,这说明我们社会进步了,但大家都能听到的或听进的往往只是几个一种声音,而不是几种声音,说明我们的社会还需要不停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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