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这个解释的话,这368万元的天价,虽然看起来很离谱,算起来又是“合理”的。网友们再度疑惑了,既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能算出来“天价过路费”,那么,是不是“相关文件”“离谱”了?
对此,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解释称,关于过路费的收取规定并不离谱,这条100多公里的高速路,如果不超载,单程过路费是226元,这个案子的过路费出现“天价”,是因为他严重、恶意超载并且频繁往返,“这只是一个个案,不具有普遍意义,如果正常车辆不超载,不会出现这么高的过路费”。
昨日在鲁山看守所,面对新快报记者的提问,时建锋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自己只是“替罪羊”,是替弟弟顶罪来的,所有的事情都是他弟弟干的,他完全“不知道”、“不清楚”、“没参与”。但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从证据材料和相互印证的口供来看,该案就是时建锋主导的。
对于网络上广受质疑的368万元过路费,他非常令人意外地说:“一点儿也不吃惊,这很正常。”
他还表示,自己不上诉,是因为自己无儿无女,没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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