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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文化艺术 回复帖

被回复帖: 弄墨无文意的《Re:文化艺术区新栏目公告》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海石 收藏:0 回复:1 点击:32 回复时间: 2009.10.11 12:55:04

Re:弄墨无文意


  呵呵,还望多多滴支持!


删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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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弄墨无文意 Re:海石 回复时间: 2009.10.18 07:49

    应该滴!~
  不过我感觉你滴辩论有严重问题。
  一
  1、应该先召集人报名参赛
  2、分组
  3、出题
  4、辩论
  5、总结
  二
  1、直接出题
  2、辩论人员应选择自己立场
  3、总结,表扬优秀辩友。
  
  优秀辩友主要在反方辩友中产生,毕竟颠倒黑白,愚弄大众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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