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事事关心 回复帖
Re:老少配的随想
我支持木水、人在天北、茶靡花等人的看法。 “老少配”,正是突破了“少配少“老只能配老”的传统的婚配观!不管从年龄上的相互取长补短、相互扶持上是好事,且在事业的创建上,能以老带少上,都是好事。为什么不好呢?!有什么值得反面的“隨想”呢?! 我本人就是一个“老少配”的实例。我比我的后爱人大34岁,在创业的路上,我教她怎样从事中医,后又送她读完医药专科学校,走上了正式工作岗位,成材了!并给她约300平方米的房产。(为了她的后半身)我又主动和她离婚,让其再组家庭。她有那点不好呢?!不要陷于传统的观点的泥坑吧!!解放点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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