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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特区三界纵横版主:纵横三界  碧落故人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纵横三界 收藏:0 回复:4 点击:2803 发表时间: 2010.09.05 17:24:46

【三界纵横十·盛夏骄阳·公告】杀手令010——终级杀手令


  请本期第十轮杀手画儿(冥界)、诛仙(冥界)、鬼厉(冥界)、翩若(人间)、木魈(冥界)于9月6日19:30--20:30从下列玩家中各帖杀一人。
  
  海蓝宝石,借借,千面弄影,江月,左手华彩,亓官,楼青衫,青笺,露棱,宫砂,十六,雨后看花,霜依人,姬无玉,子曰店, 小灰侠,云烟深处001,舞清风,俊采星驰,九九,且看浮云。
  
  请本期游戏第十轮杀手画儿(冥界)、诛仙(冥界)、鬼厉(冥界)、翩若(人间)、木魈(冥界)备帖,于即时起至9月6日下午19:30时前发到管理ID--【纵横三界】的信箱,逾期未提交判为自杀。
  
  
  注:
    杀贴、索魂、报仇、救赎贴尽量使用有情节可阅读的文字体裁,不得少于600字(杀贴1200字,按WORD计算)。救赎贴需用抒情类作品,体裁不限,情书、小说、抒怀散文为佳,不得在文字中直接出现杀。救赎出贴即有效,被救者须在24小时内回应一篇,即算复活,但不得分。报仇贴须杀贴,指出杀人者并在贴子里杀掉,被救者复活,救赎或报仇每人/次最少间隔一轮,否则视为无效。报仇或救赎须本人认可,若认可多人,则以先发的为准,后发的虽然认可亦无效,即便先发之贴因体裁不合无效,后发的亦无效。复活者在三天内不得申请杀手,不得报仇,但允许发救赎贴救人。
  
   如在双杀或多杀中出现同归现象,被同归者杀贴也判为有效,被杀之人冤死,不得索魂报仇,可由亲人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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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海蓝宝石 Re:【三界纵横十·盛夏骄阳·公告】杀手令010——终级杀手令 回复时间: 2010.09.05 18:57

    坐等烟花……
  看爆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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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姬无玉 Re:【三界纵横十·盛夏骄阳·公告】杀手令010——终级杀手令 回复时间: 2010.09.05 20:02

    楼上的爆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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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海蓝宝石 Re:【三界纵横十·盛夏骄阳·公告】杀手令010——终级杀手令 回复时间: 2010.09.05 20:45

    把我楼上的叉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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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雁字云笺 Re:【三界纵横十·盛夏骄阳·公告】杀手令010——终级杀手令 回复时间: 2010.09.06 10:48

   
  五个杀手出战,这要死一糊片了~~~~`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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