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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南煊 收藏:0 回复:5 点击:3019 发表时间: 2009.07.07 17:47:51

救治亲人与个人


  救治亲人与个人名节 谁重乎?!
  名节,分国家或民族的气节,和个人的名节。若个人的名节牵涉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时候,则个人名节,亦当属国家或民族的气节。
  本文所指的个人名节,是专指其本人的社会名声好坏,社会舆论好坏而言。并不牵涉国家或民族的气节。
  本人曾亲历两个,关乎救治亲人与个人名节的,截然不同的态度的事。现有感於后:
  一,一个原在校的女大学生的父亲患癌症,急需大笔钱救治。本人品学兼优,必须完成学业,父又必须救治。一好心人,劝其走临时被“包养” (亦即临时情人)之路(包者逝妻,单身)。既能保证她完成学业,又能解决其父治病的费用。可女方怕社会名声不好,而拒绝了。
  结果,该女生虽在国家支持贷款的支助下,读毕了业。但其父因无钱治病,而早死了。悲乎!
  而本人一出校门刚走上工作,就按月还所借之贷款,生活捉襟见肘!
  二,之前,另一学医的女大学生,母患乳腺癌。她突破思想约束,在她“男朋友” 的強烈反对声中,坚定的走上了被“包养” 的路。
  结果母病因得到急时的救治,现康健在世,已活过术后5年的较好生存期。
  本人没用国家支持贷款,不存在还贷事。故生活较宽裕舒心!已毕业工作3年。
  
  上两实例,引发笔者思考:
  是救治亲人重,亦或个人的名节重?!
  我个人认为:古时,尚有卖身葬亲人事,被誉为美德!——那还只是葬,而不是救生!今人为何不能效仿之?!更何况不是卖身,而只是短时被“包” ?!
  
  人的生命是最最宝贵的!要救治的病人是生你养你的至亲亲人!能为你短暂的所謂“名节”, 而失去救治亲人的机会吗?!细思细想吧!
  更何况现今离婚再嫁的,已相当普遍,“从一而终” 的封建道德伦理观,早已不存在了。
  
  至於有关“道德” 。
  我认为,“道德” 的标准,应是不要作损人利己的事!不要作破坏社会的事!
  再说,大学里乱和同学“同居”, 就道德吗?!为啥不被指责呢?!
  现今大学里“男女同居”,已成普遍风尚!
  
  
  就这短期被"包”, 就只当为救治亲人, 而和同学"同居” 了一段时间!或只当为救治亲人,而再婚了一次吧!!
  
  当然,双方必须是法律上的“单身”人,这才不产生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答案是肯定的——救治亲人为重!!
  
   本文另发表在:青春实验室第37页116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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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胡杨本非树 Re:救治亲人与个人 回复时间: 2009.07.08 06:02

    答案肯定是个人的答案,只代表阁下的见解。
  谁重乎?首先,这个问题是因人而异的。每个人对事物的看待是不同的,不同的人会看重不同的事。阁下的两实例正说明这点。有的人把名节看得很轻,名节在于他们,可与小利交换;有的人则把名节看得很重,宁舍生命不从,前辈烈士作证者无数。在此不予论对错,只指出“谁重”实是个人世界观。但,名节可大可小,假使出卖自己名节者可以认同,卖国求荣者又如何能否定?小心!
  再者,阁下如想说明些什么的话,那两个实例实在用的不当。人类世风日下之时,提倡走捷径、不劳而获,岂不有助长歪风之嫌?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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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胡杨本非树 Re:救治亲人与个人 回复时间: 2009.07.08 21:28

    从这篇文章,我看出为何不少大学生‘让人包’,谁都可以有不同的借口。如果这样的事情是大家都认可的,无非议的,我无话可说。
  再说一句。作为父亲,我宁愿早死,也不宁愿看到我女而为救治我而出卖名节,失去做人的准则。为了她的一生,也为了今后的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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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汇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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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向南煊 Re:救治亲人与个人 回复时间: 2009.07.11 19:03

    该文已回至胡杨兄的信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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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红袖添饭 Re:救治亲人与个人TO胡杨本非树 回复时间: 2009.07.17 04:33

    看到这条才稍有欣慰. 名节是做人的准则, 同样爱情是婚姻的必需要品(您的反调论者)同样是准则. 如同包养下的"婚姻"它是没有爱情的,那么则失去了婚姻的名节. 婚姻是个美好的字眼也是家的归属,您能不愿看到你女为救治您而出卖名节,失去做人的准则;那么婚姻呢,婚姻的名节谁来悍卫?!
  
  呵呵,觉得有点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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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豆花妹 Re:救治亲人与个人 回复时间: 2009.08.05 15:19

    我想天下父母没有愿意用孩子的名节换取自生的……当然名节重视与否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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