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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风清雨扬的《重访晒经滩寺》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风清雨扬 收藏:0 回复:0 点击:94 回复时间: 2008.08.19 00:50:54

Re:重访晒经滩寺


  今天适值有居士给全体僧人供养斋饭,值班僧人三木旦在厨房里帮忙做烩采和奶茶。
  
  注:藏传佛教允许僧人吃肉但只吃三净肉,三净肉:不为我杀、不见杀、不闻杀,但食用的僧人必须保证被食用的动物都已被超度到极乐净土。
  
  《杂阿含经》卷三十三说的“五戒”,是佛教最早的基本戒律,主要内容就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可以看一下,这里并没有不得吃肉的规定。这足以说明佛教原来的戒律是什么样子了。
  
  
  佛于《禅密要法经》中说
  
  佛告阿难。若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三昧正受者。汝当教是易观法。慎勿忘失。此四大观。若有得者。佛听服食酥肉等药。其食肉时。洗令无味。当如饥世食子肉想。我今此身。若不食肉。发狂而死。是故佛于舍卫国。敕诸比丘。为修禅故。得食三种清净之肉。尔时阿难。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又,佛涅磐前曾教弟子,当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莫从文字不依法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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