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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休闲客 收藏:0 回复:2 点击:6237 发表时间: 2008.07.28 22:35:31

放水“桃色”分尸案


  文、姚、张三人各筹备4万元组成了“放水公司”聚众赌博,并明确分工,文某负责“放水”,姚某负责“记帐”和“看场子”,张某负责“打水”。
  “放水”是开赌场的一个必要环节,不然赌场就无法经营下去,一般情况下,借1万元“水钱”,一天的利息500元,并且每日利滚利。也就是说1万元,一月可变成43219元,增加33219元,数目不可想象。
  “放水公司”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有的赌徒被害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有的还不起债,导致自己致伤致残至死,有的逼得父母双亡。但文、姚、张某等经过几年的“放水”成了“一时爆富”。
   一天,A女士带了三万元去参了赌,没过几时,输得精光,于是就在“放水公司”借了一万,没多时,又流入了“大河”,只好无精打彩地回了家。
   回家后愁眉苦脸,老公发现她有问题,但她就是不说。由于时间在走,利息在增,每隔一天,“公司”要追。由于自己年轻漂亮,公司三人除了要追“水款”外,各自心中还有新的意图,所以就拖了下来。
  一拖就10天了,A女士借的10000元,当然变成16288元,还有原的30000元也没了,最后,只好给老公讲了,要求老公处罚,并说要自杀。
  A的老公急了,说,要死一起死,但也不要便宜了他们,所以夫妻二人想了方案。
  接着,老公买了“手机新卡”,交给A。
  A女士用新卡(手机)就给公司张某通了电话,不久,就把张某勾引到家。
  A女士正和张某准备“关系”时,她老公的菜刀正加在张某颈上,一场“桃色”流血案发生了。
  A女土和老公开始对张某进行“分尸术”抛入大河,将手机卡甩向江边。
  不久,无头死尸浮出水面,公安局备了案。
  一天,江边有一老头,拾到手机卡,一查,余款30多元,就用了起来。这一用,惊动了公安。凡是与此号码有关系的,全部作为怀凝对象。
  A女士家中,被公安收出了一件皮衣,属于张某;第二,墙面有几滴变了色的血迹,还可隐约看到。
  这样的一场由“放水”引起的“桃色”分尸案全部浮出水面。
  A女士夫妻入了狱,放水公司被催毁,天地山河依旧,又和原来一样平静,他们的悲惨局面,成了闲客的材料和世人的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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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雾中花 Re:放水“桃色”分尸案 回复时间: 2008.07.29 18:32

    张某,该死,但不该这种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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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又见落花 Re:放水“桃色”分尸案 回复时间: 2008.08.25 22:36

    赌博害得好多家庭妻离子散的,还害得好多人丢了性命哟!
  赌,万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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