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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事关心 回复帖

被回复帖: 海魂的《用外文取姓名践踏国家法律和民族尊严》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胡杨林边的看客 收藏:0 回复:2 点击:347 回复时间: 2008.06.16 13:30:10

Re:用外文取姓名践踏国家法律和民族尊严


  民族尊严是应该有相应内涵的。动不动就往里放东西,本身就是对“民族尊严”的大不敬,也最终会让你我不知其到底为何物了。那时再谈论起来,就难上加难了。


删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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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海魂 Re:胡杨林边的看客 回复时间: 2008.06.16 16:09

    按你的意思,我们没有权力使用民族尊严这个词了?

删   除    回    复    

回复人: 胡杨林边的看客 Re:胡杨林边的看客 回复时间: 2008.06.16 16:11

    当然有权利的哟!

删   除    回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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