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北京事事关心 回复帖

被回复帖: 木水的《不要抽烟》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海云轩主 收藏:0 回复:1 点击:282 回复时间: 2008.04.12 20:17:19

Re:


  亲爱的洲:
  您这不是指着和尚骂秃驴么?哪天去您府上,看来这烟是没法享受了,痛苦!痛苦!
  我常想啊,这发明“抽烟”的祖先是够有智慧的,既让“烟”这东西给人在晕乎乎的时候提神,又给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还给政府创造了巨额的财政收入,此外,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烟”还提供了一个让人显示不同身份地位的标志物……
  哟!哟!
  要是禁了“烟”,对有此嗜好的人来说,莫过于在满地拉巴巴养狗的您把人家的心爱之物宰了;莫过于爱一大早就在小区的空地上把睡早觉扰烦的扭秧歌大喇叭给掐了;莫过于将爱在大庭广众之下不管不顾侃大山的爷们嗓门给掐了……
  要犯众怒哟!
  以我之见,抽烟是个人的事,关键在于不影响被人的权利,抽烟的人在行使个人的嗜好时,不妨碍他人的生活……
  是了!是了!扯得太远了……
  我还是决定我行我素,“躲进小楼成一统”,“漏船载酒泛中流”。这烟在于我,就是抱在怀里的媳妇,就是长途之后的泡脚,就是背上痒痒了要挠挠……
  林子大了,有只要叫的鸟儿忽然“嗷”的一声就这样飞了过去……您怎么着吧!
  呵呵啊!……老兄哟……
  


删   除    

回帖


回复人: 木水 Re:海云轩主 回复时间: 2008.04.12 21:05

    呵呵!戳到痛处了吧!与革命的名义通知你:快戒烟!

删   除    回    复    

回复


回复主题: 回复在论坛回复到信箱
回复内容:
附加签名:
      
论坛热点:

Copyright 2002-2007 版权所有
胡杨林©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支持拓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