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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海蓝宝石的《Re:般若草》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般若草 收藏:0 回复:0 点击:50 回复时间: 2007.10.16 16:32:58

Re:海蓝宝石


  你这么说,我还是不明白,更糊涂了.什么叫创作呢?我都是自己有感而发的东西,是不是都可以认为创作呢?日记是不是创作呢?有什么标准认定为文学作品呢?就拿我的"婚姻的趣味-昆虫禅"来说,我是作为小小说来写的,突出佛学的禅思哲理,表现夫妻恩爱情趣,意在赞美神圣的婚姻,想给年轻人一些爱情婚姻的正面启发.我觉得放在九华比情感区更恰当些.或者都行,那又何必要转移呢?
  
  啊,不说了.浪费你的时间:)其实无所谓.以后我自己注意一点就是.谢谢你海蓝,为我这么耐心解说,就此暂停,你忙些更有意义的事情吧:)再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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