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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海蓝宝石的《Re:强烈抗议!!》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般若草 收藏:0 回复:1 点击:114 回复时间: 2007.10.15 12:10:21

Re:海蓝宝石


  你好,刚去查看了你.你是常务长,是个管事的,我可以和你说了.
  
  这不是众生平等的问题.是我没有选择发表在"水库",被不合情理的调整过去的.调在哪我都不会有意见的,但水库是个休闲娱乐,少男少女嬉戏之地,是"泡妹妹"的地方.如果我现在写的东西,只适合放在那里的话,那我只好不写了.
  
  你不用费太大的劲核实,打开我的文库,全部文帖显示,就可看到放在水库的文帖.我都是发表在"九华般若"的,这个版是当初的常务站长送给我的,可惜我没做好,除了别版邀请,我的文都发表在这里,这是情感,是对朋友的感念.如果有一天这个"九华般若"更名了,撤除了,我不会遗憾,那是林子发展的需要.但是它存在一天,我就尽力坚守一天.
  
  纳兰亓儿...海蓝宝石:)原来是一个人.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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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海蓝宝石 Re:般若草 回复时间: 2007.10.15 12:20

    呵呵~~不查不知道谁操作的~~我得去揪你的直接抗议对象撒~~
  
  PS:林子的水库~~绝对泡不到MM……

删   除    有 2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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