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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般若草的《强烈抗议!!》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海蓝宝石 收藏:0 回复:1 点击:186 回复时间: 2007.10.15 11:40:30

Re:强烈抗议!!


  首先,抗议的太多,我要删除其它版的只留这篇。
  其次,我要去找一下你所提到的几篇文章,并再查阅一下管理记录。
  第三,你已发表了你的看法,我要去和该区管理员交流一下。
  第四,各区有各区存在的必要,“水库是什么地方”,你两句重复的反问加强语气流露出对水库的“歧视”(姑且用歧视这个词),我认为不妥。众生都能平等,何况众“版”?
  第五,只是管理上想法的不同而已。譬如文学创作版对帖子的要求标准就高些,有些文章就会被转走。文章发出来“转”是管理员操作的权限之一,他把他觉得不适合在本版发表的帖子转走没错,主要是转的地方是否妥当。也不至于上升到不尊重人的高度。我倒觉得他看都不看,动都不动才是对人的不尊重。
  最后,这些工作需要时间,请不要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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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般若草 Re:海蓝宝石 回复时间: 2007.10.15 12:10

    你好,刚去查看了你.你是常务长,是个管事的,我可以和你说了.
  
  这不是众生平等的问题.是我没有选择发表在"水库",被不合情理的调整过去的.调在哪我都不会有意见的,但水库是个休闲娱乐,少男少女嬉戏之地,是"泡妹妹"的地方.如果我现在写的东西,只适合放在那里的话,那我只好不写了.
  
  你不用费太大的劲核实,打开我的文库,全部文帖显示,就可看到放在水库的文帖.我都是发表在"九华般若"的,这个版是当初的常务站长送给我的,可惜我没做好,除了别版邀请,我的文都发表在这里,这是情感,是对朋友的感念.如果有一天这个"九华般若"更名了,撤除了,我不会遗憾,那是林子发展的需要.但是它存在一天,我就尽力坚守一天.
  
  纳兰亓儿...海蓝宝石:)原来是一个人.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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