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说得有理.记得我读初中时,每天中午有十五分钟一节的写字课,是练毛笔字的,那时我们都称大字课.后来到初二时,来了一位邵老师,任我们的班主任,主教语文,他执教后,把那十五分钟的大字课,改为小字课,要我们写钢笔字,他认为,钢笔字将跟随人的一生,而毛笔字,只是业余中的喜好,不学也不会影响以后的工作与生活.字从正楷开始练起,他说,楷是站,行是走,草是跑,你们首先练站功.因此,那时,我就开始临贴,学钢笔字.那时,我们班毕业的同学们,大都能写一手洒脱的钢笔字.我一直在感激邵老师,是他教给我学以致用的钢笔字,正如他老先生所说的那样,字是长衫衣,你们要好生练习,日后,不要被人说你的字写得如蟹爬.
后来参加工作了,有空,也会临上几笔,再后来结婚生子,也就成不了规律,三三二二,有一日没一日,一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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