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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海蓝宝石的《Re:是否该作出改名规定?》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文学青年 收藏:0 回复:1 点击:86 回复时间: 2007.07.30 14:29:01

Re:海蓝宝石


  那真是十分遗憾的事。
  但我那个"文学青年"是占用了公共名,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是不是作为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或者作为违章者,作罚款处分,改为"老黄"?
  另外,你说邮箱的用户名改不了?是指林子里的邮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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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海蓝宝石 Re:文学青年 回复时间: 2007.07.30 15:34

    不是呀~~163、yahoo什么的~~你登陆邮箱的ID~~不都不能改~~
  这ID没什么你就表改了~~要真是违规的~~高管早做处理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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