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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特区三界纵横版主:纵横三界  碧落故人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顽也 收藏:0 回复:3 点击:2440 发表时间: 2007.07.09 20:13:27

[三界纵横•公告]第三期(正式第一期)当值裁判公告0709号


  大型网络文字游戏《三界纵横》第三期(正式第一期)正式启动。现发布当值裁判公告0709号:
  
  
  7月8日晚四号杀手(人界)--步蟾贴杀借借,杀贴有效。
  7月9日借借向楼青衫索魂,索魂贴有效。
  
  四号杀手(人界)步蟾-楼青衫刺杀借借失败,不可索魂、请求报仇或救赎,请诈尸!同时借借复活,三日内不可出杀贴,替人报仇,但可救赎。
  
  
  7月10日晚,六号(冥界)杀手--水魄,七号(冥界)杀手--鬼厉,八号(仙界)杀手--行云将帖杀签名帖中除裁判、公证人、请假者之外的玩家。
  
  请本期游戏六号(冥界)杀手--水魄,七号(冥界)杀手--鬼厉,八号(仙界)杀手--行云备帖三杀。于即时起至7月10日下午19时前发到当值裁判海蓝宝石的信箱(勿发错),逾期未提交判为自杀。
  
  
   重要提示:
   1、本期杀手马甲申请已全部结束,名额20名申报20名。谢谢大家的踊跃参与。为确保游戏正常进行,考虑到各位玩家的在线时间各不相同,如方便还请配合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留给当值裁判,请统一发到海蓝宝石的信箱里,谢谢大家!
  
   2、部分修订规则提示:
   (1)跨界申请杀手马甲需扣5点分值。
   (2)杀帖要符合人物基本资料,尽量与游戏和玩家ID关联。杀帖中被帖杀人须与文字主体有必然的联系,请勿一句带过,否则将判贴杀无效。杀帖中应明确杀死帖杀对象,可用谐音替代。若在帖中同时杀死数人的,需在帖尾注意帖杀对象,一帖可写死数人,但只能帖杀一人。
   (3)裁判不预先收贴,收贴后不动一字不改一个标点符号!
   (4)索魂贴、报仇贴、救赎贴,600字,神医贴800字,与杀贴(1000字,按WORD计算)皆为原创,请大家发贴后记得盖章哈,不盖无效。
  
   3、本期,在二期中各位玩家辛苦所得的道具可以开始使用,注意道具使用规则和分值消耗。
  
   4、二期结束,各位玩家中已有部分首次升级,本期中请大家注意各玩家相应的三界所属,了解分值变化。如:人界杀手杀仙界玩家得20点分值,其他详细变化可仔细阅读游戏规则,积分龙虎榜等等。
  
   5、新增了更为激烈的支线活动“猎杀”,请大家踊跃参加,其他游戏支线分析奖励、悬赏破案、神医救人等也继续展开,大家在参加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有效的发贴格式,不要错失得分机会。
  
  
   特别提示:各位玩家所写杀帖、神医帖都是付出了心血和汗水的,但当时又没有以其本尊的名义发表,为尊重原作者的劳动,我们对杀帖和神医帖的处理采取以下方式:
  
   1、月结公布杀手及神医名单后,在每个杀帖或神医帖的标题和正文中加上“文/***(原作者ID)”字样,并在文末加上原作者的文集链接。
  
   2、公布杀手及神医名单后,各位玩家以自己的本尊将杀帖、神医帖再发表一次,版主根据胡杨林管理规定择优推荐到文坛。
  
   3、精心制作好每个杀手马甲的文集,按原作者的ID进行分类,让每一个看到杀手马甲文集的人都知道这些帖子的原作者。
  
  
  
  
   附:“猎杀”支线的详细游戏规则:
   猎手支线任务:
   猎手来历:三界之间无休无止的杀戮引起了仙、人、冥中一些爱好和平之士的不满,他们不希望这个世界陷入混乱和黑暗中,他们想要重新建立和谐、稳定的三界秩序。这些有识之士自称为猎手,专以侦破悬案,猎杀隐藏很深的杀手为己任。猎手们逐渐成为三界中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他们平时秘密分散隐居于三界各处,一旦得到召唤,必定神速地响应号召,执行猎杀任务。
  
   1、申请猎手:每月在游戏开始后 ,每三轮安排一次猎杀行动,由当值裁判在每三轮游戏后出公告在签名玩家中征聘一名猎手。在征猎公告贴出后,第一个跟贴申请的即为当轮猎手,注意,如前三轮出手的杀手跟贴申猎,视为故意捣乱,将予以惩戒,扣10点分值。申请猎手的跟贴形式为:申请猎杀某某某为某界杀手某某。申请后,不得更改。
  
   2、猎杀行动:猎手申请后24小时内出猎杀帖,出猎杀贴使用本尊,帖子要求如杀贴,在帖子里指出疑似杀手并写死,并在帖子后标明,如:猎杀某某某为某界杀手某某。
  
   3、判定规则:猎手猎杀成功获得10点分值,被猎中的杀手判定死亡一次,扣10点分值。猎手猎杀失败,判定死亡一次,扣10点分值。猎杀是民间活动,故不影响猎手参与成员申报杀手。猎手可以是杀手,也可以是非杀手,具有双重身份。若猎手同时是杀手的,但需注意在三轮内出过手的的杀手不能申请猎杀,也不能在禁杀时间出手猎杀。
  
   附:正式版游戏规则链接地址
   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1385284&userid=43619
   附:游戏发贴专用章的链接地址
   http://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1389567&userid=0
  
   大型网络文字游戏《三界纵横》第三期(正式第一期)当值裁判 顽也 海蓝宝石
   2007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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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雨后看花 Re:[三界纵横•公告]第三期(正式第一期)当值裁判公告0709号 回复时间: 2007.07.09 20:16

    可怜啊,前三轮杀手就剩一个没暴露的了哈哈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楼青衫 Re:[三界纵横•公告]第三期(正式第一期)当值裁判公告0709号 回复时间: 2007.07.09 22:25

    可怜俺还得诈尸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露棱 Re:[三界纵横•公告]第三期(正式第一期)当值裁判公告0709号 回复时间: 2007.07.10 12:57

    这次杀手居然都这么好认啊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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