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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特区文谈天下版主:戈壁红柳912     晴雨西子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寻梦之旅 收藏:0 回复:11 点击:4444 发表时间: 2007.06.29 14:46:32

杀人游戏之我见


  出差归来,未曾回归角色,就看到了何先生《网络煞气何时了》一文,其中对林子中进行的网络文字游戏表达出了反对意见。对目前网络上盛行的网络杀人表示忧心忡忡。
  
  赞同何先生的一些看法,不良的信息的确会毒害青少年一代,不要说网络,就是影视作品对青少年的影响也是极大的,所以中国对影视作品的分级管理也是非常迫切的;对网络加强管理也是必须的。
  
  只是,何先生对网络中冠以“杀人”之名的文字游戏与那些CS、生化危机、魔兽之类的网络杀人游戏混淆了。
  
  血淋淋的网络游戏没有自称过杀人游戏,而自称“杀人”的游戏,其实并没有倡导什么血淋淋的屠杀,更不会让谁从人间扔进了鬼界,屁股开花,懵懵懂懂,抬眼望,阴森森,大鬼小鬼,青面獠牙,凄厉的索魂声、惨叫声不绝于耳。阴阳两隔中。现在顾名是思不了意的。
  
  自称“杀人”游戏比较盛行的有两种,一种是现实中的,一种是流于BBS中的。
  
  现实版的由八到十人或更多的人组成,每局用抽签的形式确认谁是水民、杀手、警察。这些身份都是暗的,通过过程中的言语与行动,参与者用推理的方式,确认各自的身份,杀手先把警察出局杀手羸,警察把杀手都揭露出来,警察赢。这样的游戏与其说是杀人游戏,不如说是推理游戏更合适。据说,参加这种游戏的大都是白领,无疑,这样的游戏,对于他们分析与推理的能力有着极大的锻炼与提高。认识一批这样的爱好者,从刚开始参加游戏的青涩,到现在推理起来滔滔雄辩令人侧目。
  
  流行于BBS的杀人游戏则如林子中目前所正在进行的三界游戏。只是形式上稍有不同。
  
  最早的文字杀人游戏应是从西祠胡同“梦天梦云梦飞扬”版兴起的。一些文字爱好者聚在一起,想通过一种游戏的形式,促进版里文字的繁荣。当时采用的形式比较简单,分游侠与杀手,杀手通过文章将游侠杀出局,而游侠通过投票将杀手从参与的人中杀出局。同时被杀手杀出局的人可以写文指认杀手或诉冤。杀手、游侠都是写手,通过游戏过程给大家呈上了许多精彩的文字。
  
  以后,这个形式从西祠的梦版,发展到了西祠的其它文学版块,历经五六年了还经久不息。
  
  从西祠来到林子的借借、风约湘裙、冰蓝等都是文字游戏高手,她们在林子里所发的贴大多是在西祠里的杀人游戏贴。这些文章除了让人惊艳外,决不会让人有抬眼望阴森林,大鬼、小鬼青面獠牙的感觉,就算里面有鬼,那也是聂小倩之流的好鬼。
  
  如果真要讲文字杀人游戏有什么不好的话,是那“杀人”二字太血腥点了。杀贴,虽然带着个杀字,实际上并不是非要通过文字对某某赶尽杀绝,只是让某人出局,并不是扮演了“杀手”角色,就会不择手段地除去威胁者,最终“杀”光所有的人。杀人游戏中“杀人”不需要不择手段,随便一段文字就可以让某人出局了。还有,文字杀人游戏的文章没有什么口诛笔伐,文字风清云淡的更多。不会让人性深处最柔软的善良、友谊、信任甚至爱在一个又一个的杀人贴子中潜移默化地被杀掉,只会让参加游戏的人更友爱。
  
  西祠里搞文字游戏时,有的版也用爱情游戏为招牌,爱人总比杀人强,被爱死总比被杀死好。
  
  其实三界游戏中,哪里有多少血淋淋的杀伐,就算死,也是牡丹花居多。那些朴天盖地的救赎文章,让人心动不已的情书,万水千山都是情啊。如果三界纵横不用杀人游戏之名而称为爱人游戏,也许就不会让人心悸了。
  
  想对何先生说的是:赞同你对网络杀人游戏的意见,但不赞同你对林子里进行“杀人游戏”的看法。此“杀人”非彼杀人,建议你认真看一下林子中三界游戏的文章,如果有兴趣到西祠胡同究本寻源的话,我很乐意做你的导游。参加了六七年西祠文字杀人游戏,自我感觉还没有生出什么煞气,而文字能力多少有点提高。而我在网络中的许多至友大多是通过这些文字游戏所结识。
  
  先生有惑,何不亲自下场一试,也许你会有新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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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且看浮云 Re:杀人游戏之我见 回复时间: 2007.06.29 15:17

    寻梦之旅言极中肯,从来不认为参加那个游戏会毁掉人善良的本性,杀戮也不是三界开放的初衷,更认为本着交流、提高的目的,人与人之间会更加温情和谐。如果何先生厌恶鬼魂,那不应该看聊斋,那本书里虽是宣扬爱恨情仇,但也是以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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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杯子里的海 Re:杀人游戏之我见 回复时间: 2007.06.29 15:23

    哈哈,就想看看你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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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左手华彩 Re:杀人游戏之我见 回复时间: 2007.06.29 17:04

    我为什么不回何的帖,
  原因只有一个,
  他没玩过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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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碧落故人 Re:杀人游戏之我见 回复时间: 2007.06.29 17:06

    如是我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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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顽也 Re:杀人游戏之我见 回复时间: 2007.06.29 20:02

    呵呵,你的投名状俺们领导一直惦记着,就是眼巴巴瞅着你何时来三界一展身手呢:)
  
  俺做迎客松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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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寒水月沙 Re:杀人游戏之我见 回复时间: 2007.06.29 20:18

    事物要一分为二的看待,把眼光放远,把心放纯粹,这样就好。
  寻梦说得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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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借借 Re:杀人游戏之我见 回复时间: 2007.06.30 00:01

    寻梦大爷你老了,造砖功夫见差,昔年辛辣哪里去了啊。
  那人的煞气帖子我看了,酸溜溜的用了不少典,结尾更自居
  社会卫士之翘楚。这样的人用脚指头也想得出来死认字没情趣撒。
  杀人游戏这样的新生事物入不了其眼是理所当然的事,他跳
  出来出丑是他坐井观天,你这么慈祥敦厚的一翻谆谆教导无异
  于对牛谈琴也。让一个没有下过场没有玩过杀人游戏的雏明白
  杀人游戏的意义与趣味比让一个没有嫖过妓女的童男明白性的
  妙处更难。性需求是人的天性,文学卫道士却是茅厕里的石头,
  冥顽不灵。
  
  我替大爷你送他一句哈: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你玩你的金丝雀,我玩我的猫头鹰,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表再对着杀人游戏指手画脚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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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江月 Re:杀人游戏之我见 回复时间: 2007.06.30 12:05

    寻梦,俺是何先生文中被批判的当事人,所以不好多言。不过俺记着你出差前答应的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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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徐博达 Re:杀人游戏之我见 回复时间: 2007.06.30 23:00

    不过文字游戏,权当练笔,雅俗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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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冷若冰霜110 Re:杀人游戏之我见 回复时间: 2007.06.30 23:54

    酸葡萄心理,回以不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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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爱晚亭 Re:杀人游戏之我见 回复时间: 2007.07.01 08:43

    这意见中肯,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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