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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特区三界纵横版主:纵横三界  碧落故人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江月 收藏:0 回复:5 点击:5198 发表时间: 2007.06.07 20:00:01

[三界纵横·公告]公测第二期裁判公告(0607)


  
  月明星稀朗朗乾坤含冤三界
  雨后花艳冉冉丽日光辉九州
  
  
  
  大型网络文字游戏《三界纵横》测第二期火热进行中。现发布当值裁判公告0607号:
  
   6月6日晚,人间杀手掩月贴杀月儿明,杀贴有效,月儿明6月7日向杀害自己的人间杀手掩月索魂,索魂失败。
  
   6月6日晚,仙界杀手流水贴杀月儿明,杀贴有效,月儿明6月7日向杀害自己的仙界杀手流水索魂,索魂失败。
  
   月儿明可请求两位亲友分别为自己报仇或救赎。报仇时限为24小时,救赎时限为48小时。
  
   6月8日晚四号杀手--人间杀手骄阳将帖杀签名帖中除裁判、调试、请假者之外的任意一人。
  
   请四号杀手--人间杀手骄阳备帖,于即时起至6月8日下午19时前发到当值裁判江月的信箱,逾期未提交判为自杀。
  
  注:
    杀贴、索魂、报仇、救赎贴尽量使用有情节可阅读的文字体裁,不得少于600字(杀贴1000字,按WORD计算)。救赎贴需用抒情类作品,体裁不限,情书、小说、抒怀散文为佳,不得在文字中直接出现杀。救赎出贴即有效,被救者须在24小时内回应一篇,即算复活,但不得分。报仇贴须杀贴,指出杀人者并在贴子里杀掉,被救者复活,救赎或报仇每人/次最少间隔一轮,否则视为无效。报仇或救赎须本人认可,若认可多人,则以先发的为准,后发的虽然认可亦无效,即便先发之贴因体裁不合无效,后发的亦无效。复活者在三天内不得申请杀手,不得报仇,但允许发救赎贴救人。
  
   如在双杀或多杀中出现同归现象,被同归者杀贴也判为有效,被杀之人冤死,不得索魂报仇,可由亲人救赎。
  
   对杀手进行分析的结果奖励待月结时公开。
  
  
  
  特别提示:
   1、本月杀手现已有18名,还有两个名额可继续申请,申请程序见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1366268&userid=0
   2、神医救人的规则见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1364913&userid=0附加支线的内容
   3、支线分析奖励已经启动,悬案悬赏即将开通,请大家注意规则流程里,这是获取额外积分的机会:))
  
  
  
  因发现规则有疏忽之处,经游戏工作室仲裁决定修改、增加有关自杀和请假的规则,修改后的内容如下:
  
  六、术语解释
  7、自杀:未按时提交杀贴者,或连续两次被杀后无故不索魂者、贴杀规则不允许杀的人物,贴杀自己、向自己报仇等以及在投票开通后不在规定时间内投票的玩家,均判为自杀!自杀者,不得分且扣10点分值,并不享有报仇、救赎以及使用道具复活的权利。
  
  八、游戏纪律
  2、每期游戏启动前请假的,在游戏初期(启动10天以内)回来销假的玩家,可在杀手名额未满时申请杀手。游戏后期(启动10天之后)回来销假者,当期不再具有杀人资格,即是说,销假后,不可申请杀手杀人也不再具有替人报仇的资格,但可救赎亲人。
  3、游戏进程中请假超过3天者,当期不再具有申请杀手的资格。已申请杀手的玩家,在裁判公告出手和提交杀帖时间后至出手当天,不得请假。出手前请假超过3天者,当期不再安排出手。已出手的杀手,出手后7天内不得请假,如有要事须离开游戏,则只能自求多福,别成为另外杀手的目标。
  
  
  
   友情提示:
   公测第二期与第一期相比,有以下特点:
   1、增加了杀手,由12个增加到20个。杀手马甲也由16个增加到24个,并且每一个杀手都有前世今生的资料,给玩家更大想象和发挥的空间。
   2、增加了发帖密度,按每两天一轮,单杀双杀交叉安排进行。
   3、增加了支线任务,包括神医救人、分析奖励、悬赏破案等。
   4、不预收杀帖,安排出手时间后才收取杀帖,因此可能出现同归、冤死的情况。
   5、杀手被杀冷却时间缩短为三天,即未出手的杀手若被杀,无论复活与否,三天后即可出手杀人。
   6、救赎、报仇的时间限制改为隔一轮,即为人报仇或救赎后,只要间隔一轮即可再为其他人报仇或救赎。
   7、从第二期开始,计分改为计点数。仙人计仙气点数,冥妖计杀气点数,人间众生成功计运气点数,失败计晦气点数。第一期的1分将换算为10点。新参加游戏者直接给予10点运气。参加过第一期的玩家直接上调10点运气。
   8、公测第二期将更刺激,更有趣。
  
  
  
  
   公测第二期当值裁判 江月
   200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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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碧落故人 Re:[三界纵横·公告]公测第二期裁判公告(0607) 回复时间: 2007.06.07 20:17

    乾坤有晦兮月无光
  天道无情兮三界乱
  嫦娥多梦兮运无常
  倩影何从兮觅羿王
  
  可怜的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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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火焱 Re:[三界纵横·公告]公测第二期裁判公告(0607) 回复时间: 2007.06.07 20:26

    这样也好 可以再引出两高手借借和谁谁的复仇帖
  
  月儿明 不是我残忍 你还有四次复活的机会
  
  希望借助老天的神力,祝借借和谁谁替你复仇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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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雨后看花 Re:[三界纵横·公告]公测第二期裁判公告(0607) 回复时间: 2007.06.07 20:55

    唉......都说我冤了....我比豆蛾还冤...人家还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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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冷若冰霜110 Re:[三界纵横·公告]公测第二期裁判公告(0607) 回复时间: 2007.06.08 01:07

    窃笑,一边看热闹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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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绿暗红嫣 Re:[三界纵横·公告]公测第二期裁判公告(0607) 回复时间: 2007.06.08 08:46

    坐山观虎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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