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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特区豆花村版主:  借借  纳兰亓儿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江月 收藏:0 回复:5 点击:5118 发表时间: 2007.05.20 20:12:24

[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裁判公告(0520)


  昔日之人散香魂
  雨后看花一息存
  惊鸿且作长袖舞
  坐听槛外雨淋霖
  
  
   大型网络文字游戏《三界纵横》公测试行第一期当值裁判公告0520号:
  
  
   5月17日晚,人间杀手戏荷追杀雨后看花,雨后看花向杀手戏荷索魂失败。雨后看花尚可向亲友请求救赎,时效在21日晚20:00前。
  
   5月19日亓官救赎由由有效,由由20日回应有效,复活成功。
  
   5月19日晚,第五号杀手----人间杀手惊鸿帖杀坐听雨声,坐听雨声向杀害自己的人间杀手惊鸿索魂失败。坐听雨声可向亲友请求报仇或救赎,报仇时限为24小时,救赎为三天。
  
   5月20日晚,第六号杀手----冥界杀手水魄帖杀借借。请借借24小时内向杀害自己的冥界杀手水魄索魂,超过时限视为索魂失败。
  
  
  
   特别注解:
  
   1、报仇、救赎需由被杀者请求或征得被杀者同意,请注意规则中的规定;
  
   2、报仇帖必须是杀帖,救赎帖须是情书类作品,这在规则中是注明了的;
  
   3、凡游戏帖均在标题中冠以“三界纵横”字样,非游戏帖不得使用;
  
   4、游戏帖的种类有公告、杀帖、索魂、复仇、救赎、回应、报道,除以上内容的以外,都归入搅水帖。不符合规则的游戏帖,也由裁判改标题为搅水帖。
  
  
  
   [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当值裁判 江月
   2007年5月19日
  
  
   补充公告:
   19日因游戏进程中发现漏洞,游戏工作室经研究,对规则进行了一些补充和完善,被修改后的内容如下:
  
   救赎:救赎被杀害的亲友,不杀人,在被杀着索魂失败后三天内且被救赎者期限内跟贴认可有效。不得分,救赎后不允许再报仇。
   报仇:替被杀者报仇,指出元凶并在帖子里杀掉。有效时间:被杀者索魂失败后24小时内并有被杀者跟贴认可有效,成功后,被救者与报仇者个得1分,失败后可救赎。
  
   每轮由当值裁判安排一或多名杀手,杀贴发出后,被杀者须在24小时内,出索魂贴反击,索中杀手则复活并积一分,反之则减一分。失败后,可以由亲朋好友出面救赎或报仇,救赎和报仇限各1人次,多出无效。救赎贴需用情书类作品,体裁不限,小说为佳。出贴即有效,被救者须在24小时内回应一篇,即算复活,但不得分。报仇贴须杀贴,指出杀人者并在贴子里杀掉,被救者复活,救赎或报仇每人每次间隔不得低于7天,否则视为无效。复活者在一周内不得再杀人,但允许发救赎贴救人,不能自救。
  
   杀贴、索魂、报仇、救赎贴尽量使用有情节可阅读的文字体裁,不得少于600字(杀贴1000字,按WORD计算)。报仇及救赎须本人认可,若认可多人,则按先发为准,后发的虽然认可亦无效。即便先发之贴因体裁不合无效,后发的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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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free_me Re:[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裁判公告(0520) 回复时间: 2007.05.20 20:20

    哈哈。恭喜恭喜……某人也可以去黄泉走一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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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海蓝宝石 Re:[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裁判公告(0520) 回复时间: 2007.05.20 20:25

    哎呀呀~~咋又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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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顽也 Re:[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裁判公告(0520) 回复时间: 2007.05.20 21:00

    晕,有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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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坐听雨声 Re:[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裁判公告(0520) 回复时间: 2007.05.21 02:03

    声明:俺的复仇帖由诗酒花满楼出,如果失败,俺放弃救赎了,其他人等,别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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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绿暗红嫣 Re:[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裁判公告(0520) 回复时间: 2007.05.21 16:45

    俺仔细又仔细阅读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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